最近公司向經濟部申請了一個專案
此專案公司能向政府拿到一筆預算
但公司要我們每個人跟公司合作
假如我的薪資每月是二萬五
他會匯三萬五進我的戶頭
然後再叫我領現金一萬出來還給公司
我請公司在我交還一萬元時
開立收據証明給我
但是公司不肯
証明這樣的事情是有犯罪的
而且也不敢立下書面証明向我保証明年所得稅並不會因此增加
我覺得這樣很有問題
但是又沒有法律常識
希望各位大大能給我點建議
讓我知道該如何自保
我並沒有想向公司多拿錢或什麼的
我只是不想出問題
謝謝大家
--
此專案公司能向政府拿到一筆預算
但公司要我們每個人跟公司合作
假如我的薪資每月是二萬五
他會匯三萬五進我的戶頭
然後再叫我領現金一萬出來還給公司
我請公司在我交還一萬元時
開立收據証明給我
但是公司不肯
証明這樣的事情是有犯罪的
而且也不敢立下書面証明向我保証明年所得稅並不會因此增加
我覺得這樣很有問題
但是又沒有法律常識
希望各位大大能給我點建議
讓我知道該如何自保
我並沒有想向公司多拿錢或什麼的
我只是不想出問題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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