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網路賣家.有一買家下標(貨到付款方式)購買我們一組乒乓球.價格台幣99元.剛好那天有客人買光那樣產品.事後才發現無法出貨給那位客人.我們員工也打電話給那位客人.說抱歉無法再寄貨給你.那位客人以命令式語氣.不管如何我限你們兩天內要生出一組給他.不然就要去告我們.當時我們員工就回買家.我們有另一同等值乒乓球你要不要.買家也同意.我們才寄給他.結果買家收到商品.就馬上丟我們負評.說我們寄錯商品.我們第一時間馬上回覆.很抱歉你若不喜歡商品.我們可退你錢連同運費55元共計新台幣154元.結果那位買家也不回應.我們打5通以上電話給買家.他都不接.也不回應.隔天就直接至當地派出所提出詐欺告訴.後來經派出所員警處理協調.我們有誠意先向買家道歉.我們要退給他商品99元.連同運費55元.共計新台幣154元.買家又不肯.說他因為沒有買到原�
商品買賣糾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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