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與禁治產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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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nda101 (guten tag=.=)》之銘言:
: ※ 引述《Polyphemus (紫天)》之銘言:
: : 還是要先謝謝您的回答~
: : ^^
: : 只是我還是有一個疑惑~
: : 就是~
: : 如果是一般的普通人~
: : 其所為之處分行為~
: : 為得有處分權人承認之前~
: : 為效力未定~
: : 若有處分權人不予承認~
: : 則確定不生效力~
: : 而確定不生效力的結果和"無效"~
: : 應該是一樣的~
: : 但在確定不生效力的情況底下~
: : 受讓人可主張善意取得~
: : 而無效的情況底下~
: : 則不可主張~
: : 這是因為~
: : 要把"無效""解釋"成"不存在"嗎???
: : 我個人是覺得~無效應該不等於不存在~
: : 這是小弟的一點點淺見~
: : 若有不周之處~
: : 還望海涵~
: 不是很理解你的問題
: 基本上一個有效物權行為 要讓與合意+有處分權
: 若係無行為能力人 則會使讓與合意根本不存在 物權行為自然無效
: 那在無處分權的情形 若不被承認 確定不生效力 物權行為本應亦無效
: 但民法801,948就是補正無處分權的瑕疵
: 所以 總結來說 無行為能力人 和 無處分權人不被承認
: 這兩種類型雖在物權行為是否有效上 均可能致物權行為無效 但屬不同的要件
: 而後者可被補正

我大概能理解您的說法~

您想的是~

因為無行為能力人的"讓與合意"無效~

所以"解釋"為根本沒有讓與合意~

而這是~

實務上的定見?

若有誤解~

請多多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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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09-02-22
應該說無行為能力人意思表示無效 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合意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02-27
所以說讓與合意根本不存在也是這個意思;至於實務上沒有
Joseph avatarJoseph2009-03-04
看過這類型的裁判但各老師結論都是一樣ex謝在全 陳聰富..
Enid avatarEnid2009-03-09
補充,合意就是要有雙方意思表示,一方無效自無合意可言
Linda avatarLinda2009-03-13
ya~我看到關鍵了~關鍵是"合意"呀~禁治產人根本無法受領
Ula avatarUla2009-03-15
意思表示~所以根本無"合意"可言~這樣說我就以了解了~非
常感謝p大耐心的解說~萬分感激~
Olga avatarOlga2009-03-18
重點是"無法為讓與的意思表示吧"?重點應非無法受領?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3-19
其實都是啦 無法為意思表示 也無法受意思表示@@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3-24
哈~我知道阿,只是就順序來講的話,"為意思表示"比較前面
Erin avatarErin2009-03-24
關鍵是讓與"合意"我講了好幾次了阿XDD
Olive avatarOlive2009-03-28
他為意思表示時就無效了,已經不會有合意了
感謝p大!完全理解,比較好背了...XD
Lydia avatarLydia2009-04-01
嗯嗯~仔細想一想~終於了解了~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