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年輕時曾經在國外結交一名台灣女子10年前小弟19歲,她大概16-17歲事後我們有發生性行為在這段期間我們也有不清不楚的金錢來往大部分是她出的錢多我出的錢少最後一次發生性行為的時候小弟20歲,他17-18歲,在台灣現在對方父親發現了,說要控告我請問他可以控告我什麼?我有朋友可以證明我們當初是因為兩情相悅而發生性行為而金錢來往也沒有憑據因為現在女方爸爸獅子開大口而且這件事情是在國外開始的請問女方父親如果控告我強姦她女兒,這樣��
國外犯法,台灣可管嗎?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