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知道…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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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德國,公然否認希特勒之犯行,是可以罰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我比較好奇的是,繼受德國法的我國,雖無相類似之條文,但若有設,例如:

「以公然方式,否認日本國於我國於二戰期間之一切侵華行為,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釋509之意旨,我想應該會被宣告違憲吧!?

德國法治比台灣先進N年(N>100),對於此類規定,有沒有相關之見解,

難道不會被「聯邦憲法法院」宣告違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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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09-02-23
請問是德刑哪一條?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2-25
德刑130條3款:對納粹之國際上罪刑公開或者在集會上予以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3-01
認同、否定、粉飾,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3-03
如果是言論自由領域,個人以為師法美國是較好的選擇。
Enid avatarEnid2009-03-03
大法官解釋有關言論自由部分也會移植美國最高法院見解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03-04
吾師曾謂美國法院曾下令警察保護納粹遊行隊伍行經猶太人
Harry avatarHarry2009-03-08
村莊,但這在德國是難以想像的事情。唉~~
Mia avatarMia2009-03-09
不過爬了一下谷歌,在德國還是有所謂國家社會主義黨極右派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9-03-13
之前要辦週年慶,好像也是有正反兩邊對立的情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