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213條第3項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syes17522 (say夜使)》之銘言:

民法第213條修正理由:


我民法損害賠償之方法,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然回復原狀,若
必由債務人為之,對被害人有時可能緩不濟急,或不能符合被害人之意願。為期
合乎實際需要,並使被害人獲得更周密之保障,爰參考德國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後段之立法例,增設第三項,使被害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
回復原狀。


: 初次發文,謝謝平台。
: 想請問依據該法條,可以只要求費用,但實際上自己不去做回復原狀的動作嗎?
: 舉例:甲把乙的車撞爛,乙經修車行報價後向甲請求修車費用,但實際上乙沒有要修車,
: 只是要向甲拿錢而已。

可以,請看修正理由


: 因為邏輯上覺得有一點點奇妙,會不會有價額折損或其他類似的問題?希望和版上各位討
: 論,謝謝!

如果是維修之後車價下跌(交易性貶值),這部分是無法回復原狀,走215;
如果是維修要扣除折舊費用(以新換舊),這部分是因為新品換舊品受有利益,
要另外扣除,兩者是另外一個議題,
跟213條第3項的爭議無關。






--

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3-09
還有折舊所獲得的 "不當得利"
Gary avatarGary2019-03-12
恢復原狀=>零件沒有義務用新的換 (注意"原狀"這個關鍵)
所以修車費用,往往零件就會被依車體年份而折舊扣減
至於原本的二手車價因事故所衍生的折損?
Sarah avatarSarah2019-03-16
這部分若沒有實質鑑價或者是實際賣出,法院鮮有判賠
因為 "你又沒發生損失"
車子還是繼續開,不是嗎?
我舉個例,假設你的車,因為事故"現在鑑價折損30萬"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3-19
但...你現在沒賣出,繼續開個十年....
試問,這30萬的二手車價折損,還存在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03-22
可能只剩下3萬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3-23
跟這條無關聯阿
Emily avatarEmily2019-03-24
二手車價折損確實跟213條3項沒啥關聯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3-26
但原PO最末確實也是問到價值折損這一方面
Adele avatarAdele2019-03-27
簡單說就是回復原狀跟回復原狀是不是受有利益(以新換舊)
Edith avatarEdith2019-03-31
要分開判斷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4-05
但法院通常會把修車後應算折舊(不當得利部分)扣除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4-06
至於二手車價減損則是另外一回事
Jake avatarJake2019-04-11
謝謝你們!我會再翻一下相關的書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