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開會公佈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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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區開會後都有會議記錄,社區住戶有時會提一些建議給管委會,管委會於會議上討論後再做出決議,會議記錄對於住戶的提案,好像有選擇性的公佈那一層樓那一位住戶提的,而管委會委員提案都不公佈是那一位委員提案,這樣好像不符合公佈的公平原則,那管委會是否已侵犯到住戶的隱私?若真的有侵犯到住戶的隱私,我們可以告管委會嗎?要告什麼?因跟管委會說,管委會都不理會,很可惡。另,管委會未得所有權人會議同意,任意為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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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avatarIda2014-02-07
首先要定義住戶的隱私有那些,戶別和姓名如果是隱私,請問如何選出社區管理委員?當然,社區規約或區權會議可以訂定住戶戶別和姓名的使用範圍,或者.訂定議事規則有所遵循,若您覺得有被侵犯,還是要先和管委會溝通.管理費的運用,在社區規約通常會訂定使用上限和範圍,同住戶隱私,不會訂那麼詳細,當然可以另訂,管委會為社區助理加薪,應有合情合理的說法,並符合薪資行情,是否有經過會議討論與決議?社區是屬自治,有爭議應從制度檢討,或者溝通協調才�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2-09
所謂的「公布」,在個資法稱之為「利用」。那個資的公布,只要合於公共利益的增進,就不是不可以。那管理者選擇性的利用個資,那是管理者「適任性」問題。為社區助理加薪,要區權會同意?那管委會一開始定薪水時,有沒有經區權會同意?如果一開始就沒有經過區權會同意?那現在為什麼要區權會同意?2014-02-0709:19:32補充:那為什麼「...管委會一開始定薪水時,是沒有經區權會同意的...」時,你就不會講「...因為錢不是管委會的,所有住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