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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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做生意而租了店面

因為當時的押金五個月

我都依照房東要求 因為其實我不太懂法律

原本預計租10年,現在才租不到3年

現在要解約搬離了 也有事前通知房東(依照合約內容,要在一定時間提早告知搬離)

好讓他可以找下個房客

原先的合約書有經過法院認證

事後問朋友才知道一般租房都是頂多兩個月押金

原來我押金多給好幾個月

這部分拿的回來嗎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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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8-03
把合約拿給律師看...Y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8-04
房東職業是房東嗎? 還是另有工作?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08-04
要看租賃契約的內容才知道。
Jack avatarJack2018-08-08
土地法第九十九條就擔保金之規定,亦應解為不包括供營
業使用之房屋(最高法院94年度台簡字第8號民事判決意
旨參照)。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8-10
營業用不是一般租屋。我有公證過押金為一年份房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