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白話說明以下法規? - 法律Aaliyah · 2011-11-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白話說明以下法規? 一、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之規定:「公司未於員工到職當天加保,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由勞工保險局處以二倍之罰鍰。」。 以上紅字看不太懂意思?? 謝謝Update:假如公司談的薪水是兩萬元第一天就沒加保第三天離職,申訴公司會被罰多少?謝謝法律All CommentsAndy2011-11-19大大您好:這是官方的資料。假設您的投保薪資是43900元,您每個月要繳的金額是703元,公司每個月要繳的金額是2458元,如果公司一個月沒替您保二倍之罰鍰就是要繳4916元啦!給您參考 2011-11-17 11:28:23 補充:假如公司談的薪水是兩萬元第一天就沒加保第三天離職,申訴公司會被罰多少?薪水是兩萬元,屬第三級,工作2日,公司應繳72元,罰款為72*2=144元。Lily2011-11-20如果你10月1號到公司上班,結果公司10月11號才幫你投勞保,假設你的勞保一天公司要付100元的保費,那10月1號至10月11號共10天,那處以二倍之罰鍰就是100*10*2=200010月1號 =僱用之日10月11號=參加保險之日100*10 =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2 =處以二倍之罰鍰Related Posts公傷假之認定強制險相關的條例要去哪裡看?狀紙範例?職災看護費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知情不報!!車子借人.他人肇事.我須付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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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11:28:23 補充:
假如公司談的薪水是兩萬元第一天就沒加保第三天離職,
申訴公司會被罰多少?
薪水是兩萬元,屬第三級,工作2日,公司應繳72元,罰款為72*2=144元。
10月1號 =僱用之日
10月11號=參加保險之日
100*10 =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
2 =處以二倍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