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造成置換人工髖關節可以告對方過失重傷害嗎?
請教各位達人幾個問題~~~我未婚妻於今年3月發生車禍造成左髖臼粉碎性骨折到現在~~~8月份回診時醫生說她的股骨已經壞死且已經崩塌一部分了需要置換人工髖關節治療只是原本的鋼釘與鋼板尚未完全癒合所以要等癒合後才能置換那我方可以提告過失重傷害嗎??置換人工髖關節可以向對方求償喪失終身部分勞動力損失嗎??認殘的部分要如何認殘??對方有第3責任險該如何求償??求償的依據??還有就是醫屬上寫術後需人照顧至少8個月那扣掉強制險
網友回覆 4
- Rae
請教各位達人幾個問題~~~我未婚妻於今年3月發生車禍
造成左髖臼粉碎性骨折到現在~~~8月份回診時醫生說她的股骨已經壞死且已經崩塌一部分了需要置換人工髖關節治療只是原本的鋼釘與鋼板尚未完全癒合所以要等癒合後才能置換那我方可以提告過失重傷害嗎??是可以考慮主張以重傷害提出告訴"但是不一定會成立。是否成立過失重傷害‧仍須由法院依據最終實際診斷書內容評定。重傷害構成要件"必須以永遠無法恢復為構成要件。只要分析 - Franklin
以前脫產新聞很多.......................所以要有心理準備
- Jake
你好:很遺憾~先讓她先養好病,再談和解!重點不是保險公司能理賠多少,而是你們應獲得多少合理理賠!請把看護費、工作損失等列入計算!如果無法談成和解,請在六個月刑法追溯期內提出告訴,同時提出假扣押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我以過來人經驗說:不要輕易上法院!上法院是一件折磨的事,勞心又傷財,是二次傷害~http://www.wretch.cc/blog/sadako/26391217&page=6#c...還有~如果有經濟問題,建議你們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可能有免費的律師替你們
- Heather
趕快先提告吧
不然的話時間上快來不及了!過失傷害的刑事追訴期僅有6個月!至於要求償的費用等刑事到到偵查結束的時候再來核算~當然是比較建議找律師協助核算求償成功的機會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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