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在一間保全公司服務,但之前因為自己欠地下錢莊錢,我偷了住戶寄放在櫃台的現金,最後因為住戶要來領領不到,調閱了監視器才發現兇手是我,雖然最後住戶不報警處理要我把錢歸還就好,但那時身上也沒有錢公司先替我還了這筆錢,並要我自己寫下切結每個月從薪水扣款來還這筆錢,如果不能履行這份切結將以業務侵占來告我,迄今我已經還了一半了,但是因為我這次又惹上麻煩不得不跑路,公司那邊也沒辦法去上班了,如果像我這樣已經有還一半了公司
關於偷竊及業務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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