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英文版名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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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名可是隨時改(不過本版大概也不會改)

但是英文版名就很重要,不能常常改,因為會麻煩小組長

目前的英文版名是用Jurisprudence一字,但是卻有一個麻煩,
因為字太長,於是最後的e就沒辦法顯示出來。

這個版的人數有愈來愈多了,請問大家對此有沒有什麼看法?

當然,這不僅僅是版名的問題,也是關於大家對於「法理學」的認知的問題。

所以,大家覺得怎麼樣的英文版名比較好? 是維持現狀?
還是換個名字? 請大家提出來幾個方案,到時候我會辦投票的。

請發表意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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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身球是正常的,
沒有近身球,就顯示不出外角球的威力

~~陳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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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03-05-30
試試拉丁文吧,應該比較短吧……
Damian avatarDamian2003-06-03
或許,用Juris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