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傷害罪"賠償事宜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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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教站上了解傷害罪相關事實的人士案件:A(本人)B(對方)A工作於飯店業,半夜B對於房卡無法使用要求A代表公司對B道歉,但是基於A為基層員工所以無法答應B的要求並告知會於早上轉達主管,B覺得沒人可以給於他的要求下至大廳並闖入櫃檯區域,手握"打火機"朝A頭部揮拳7~8拳,當下造成A右耳受傷,離開時B對A說"看要找誰來,找警察啦"此時已報案並至醫院驗傷,驗傷單"頭部挫傷,撕裂傷,右耳挫傷,撕裂傷,軟骨骨折....."右耳縫6針傷勢造成A無法上班約4日,並因傷處位於耳朵,也無法於櫃檯作業,目前A堅持提告傷害,想請問?1.對方是住外縣市,提告後大約多久會開第一次庭2.對方有叫立委助理撥電話來公司找我,我是否可以拒接3.若是談到賠償問題,請問提出金額約多少適宜4.民事賠償部分是否可一並要求精神賠償5.刑事部分是否可以堅決不和解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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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13-08-08
1.不一定因為要看當地法院案件累積程度1-4個月都有可能2.可以3.每個人的狀況不同且版大與對方的身價與版大損失狀況無法得知所以無法預估4.可以5.當然可以(不過刑事應該是撤告和解屬於民事用詞)如何應對就老實說就可以...Showmore
Jack avatarJack2013-08-10
一民事建議和解為上策主要是賠償金額的問題二刑事部分主要是對方有誠意賠償就可考慮撤告三如有其它問題再來電討論...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