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的:
我叔叔的老婆過世9年了,然後他的岳父這些年身體不是很好
他們雖然不同住,但是我叔叔仍然時常負起責任帶她去看醫生,醫藥費也是他出
最近他岳父的子女在商議每個人出一筆錢送他去安養院,大概一個人20萬左右
卻也找我叔叔出一份,但是這筆錢說少也不少讓他猶豫了...
想請問的是:1. 叔叔與他岳母的關係是通過姻親建立,既然他老婆死掉,則他與岳母
的姻親關係應該也是消滅才對(他沒有再婚) ,所以理應沒有出錢的法律義務才對吧?
2. 自叔叔的老婆死掉之後,這9年間他對岳母所出的醫藥費等等,是否可以跟岳母的子
女追討呢? 可以的話可以根據何項法律追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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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的老婆過世9年了,然後他的岳父這些年身體不是很好
他們雖然不同住,但是我叔叔仍然時常負起責任帶她去看醫生,醫藥費也是他出
最近他岳父的子女在商議每個人出一筆錢送他去安養院,大概一個人20萬左右
卻也找我叔叔出一份,但是這筆錢說少也不少讓他猶豫了...
想請問的是:1. 叔叔與他岳母的關係是通過姻親建立,既然他老婆死掉,則他與岳母
的姻親關係應該也是消滅才對(他沒有再婚) ,所以理應沒有出錢的法律義務才對吧?
2. 自叔叔的老婆死掉之後,這9年間他對岳母所出的醫藥費等等,是否可以跟岳母的子
女追討呢? 可以的話可以根據何項法律追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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