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男方是你情我願的,無任何強迫。男生不知自己有性病,和女方發生性行為近幾個月後,女方照鏡子發現自己得性病(菜花),後來女方找家長帶她去看病,經小手術後無礙。但至於其他病還在觀察待檢查中。第一次檢查出無梅毒。第二次待檢查。(假設此女方為受社會局保護的孩子)請問:1.如果有法律問題時,是相關單位提告,還是女方爸媽提告,還是女方提告?(意思:哪些人士可以提告?)2.如果女方家長提告,則女方不想告男方,則案子還會成立嗎?
17歲和成年男發生性行為(法律知識者回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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