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最低薪資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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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今年五月到一間汽車改裝廠工作拿九月的薪資袋來當樣本底薪12000全勤1000加班1700健保-421請假4天-1600遲到-2505實領11200請問這樣違法吧如果違法但是我只有5月~9月的薪資袋並沒有打卡的那張我上班時間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星期六強制加班早九到晚九請專業人士幫我回答一下...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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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le avatarAdele2011-10-27
以下為工資定義所做的解釋,其重點在於(經常性給予),所以,不管資方如何的巧立名目來給付工資,只要是經常性給予的,其實領工資必須要符合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基本工資,月薪17880,時薪98(101年1月1日為月薪18780,時薪103),只要雇主未按照勞基法最低基本工資規定給付,勞方可以到勞工局申訴,要求資方必須補足其最低基本工資,但是必須要有心理準備,資方可能會百般刁難你,讓你待不下去工資認定疑義全文內容: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謂勞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