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 引述《citymale (加油…)》之銘言: : : 噓 vn503709:1.邏輯或是集合跟你數學未必相等 12/03 13:45 : : → vn503709:2.數學的嚴謹性只的是完備性與相容性 不過Goedel的不完備 12/03 13:46 : : → vn503709:定律不也挑戰了這一個“真理” 12/03 13:46 : : → vn503709:3.想想看不完備定律帶來的意涵是什麼?邏輯可以保證公平 12/03 13:47 : : → vn503709:與正義嗎?或是說 公平正義是一價值論述或信仰?猶如信仰 12/03 13:48 : : → vn503709:數學是最接近真的科學,即便他不嚴謹? 12/03 13:48 : : → vn503709:4.你講到的自由心證,是證據法則的領域,是事實認定的問 12/03 13:50 : : → vn503709:題,與完備性/相容性尚無干係 12/03 13:50 : : → vn503709:5.語言本身就具有外延性(非封閉性),要求絕對的嚴謹乃不 12/03 13:52 : : → vn503709:可得。 12/03 13:52 : : → vn503709:6.嚴謹性也跟你的系統有關,如果在初等語句邏輯,對於許 12/03 13:53 : : → vn503709:多悖論(如羅素悖論)是不能解釋(或者說不合邏輯的) 12/03 13:54 : : → vn503709:7.法律講就規範性,講唯善,與數學的唯真的實事性不同 12/03 13:56 : 可以請vn503709大大幫幾個忙嗎? : 1. 是否可以用白話文說明您的理念嗎? : 2. 可以說明您所用的一些簡短的專有名詞定義為何?或是您可貼上您所使用 : 專有名詞的定義。或有這些定義的網址,或字典。 不完備定律/公理公設:董世平,戈德爾不完備定理,收錄於數學傳播季刊,15卷4期, 中研院數學研究所發行,頁49-53 董世平,數學與真理,收錄於數學傳播季刊,18卷1期, 中研院數學研究所發行 金周新,序、系與邏輯、真理,數學傳播季刊,17卷1期, 中研院數學研究所發行 不過以上這些會發現一直提到皮亞諾第五公設(就是吾人高中熟知的歸納法) 王湘君,高中生對數學歸納法的困惑,數學傳播季刊,4卷2期, 中研院數學研究所發行,頁103-105 董世平,數學歸納法,數學傳播季刊,10卷4期, 中研院數學研究所發行,頁49-51 邏輯法學/公理公設:陳顯武,論條件式規範之邏輯特性──由法學的觀點出發, 收錄於台大法學論叢,第33卷,第1期,頁49-91 廖緯民,全球化下的「新世紀法學」初探─兼及台灣法理學 與法學教育的思考,銘傳大學法學論叢,1期,頁75-97 語句邏輯/公理公設:Logic and Philosophy: A Modern Introduction,Paul Tidman & Howard Kahane,Thomson Wadsworth 林照田、蔡承志,邏輯學入門,雙頁書廊 悖論/數學危機:吳開朗、駢俊生,關於悖論的幾個問題,收錄於數學傳播季刊, 17卷4期,中研院數學研究所發行 徐利治&鄭毓信,數學哲學現代發展概述,數學傳播季刊,17卷1期, 中研院數學研究所發行 數學的公理化:吳開朗,數學中的公理化方法(上),數學傳播季刊,17卷1期, 中研院數學研究所發行 吳開朗,數學中的公理化方法(下),數學傳播季刊,17卷2期, 中研院數學研究所發行 : 3. 如果您描述的是真理,想必用那一種世界認定邏輯嚴謹的語言一定也可以描述。 : 可以請您將您的論述翻成英文嗎? 為什麼你覺得英文是非常嚴謹的語言? 請證明之。 –
網友回覆 18
- Queena
他只不過看了wiki就認為中華民國法律是從英文翻過來的
- Iris
真不知道他哪隻眼睛看到的 科科
- Heather
大大如何證明以上的作者不是在做白日夢呢?是要看
- Ursula
output value對吧? 請問上述出版刊物有幫中文使用者更方便的使用中文嗎?
- Hardy
最重要的是,就算上者是愛因坦等級的學者,站在使用者
- Thomas
的觀點,無論是中文使用者,或法律使用者,有感到更快速方便嗎? 關鍵就在於,他們沒有整合研究成果,變成一套
- Andy
系統,去改變我們的語言文法,編寫公認的標準字典,建立
- Kama
斷
- William
學術方法。 像維基是一個頗有系統,且平民百姓可使用的系統。
- Tristan Cohan
再斷
- Ula
你慢了
- Joe
很多法律名詞,也沒在六法全書後定義編冊。這樣非法律人該如何為自已辯護呢?
- Agatha
唉 這年頭 斷人推文也講天分的 我還是去看wiki學法律吧 科科
- Hamiltion
你修冷氣一定要自己動手嗎
- Liam
不會修還怪廠商沒把冷氣製造得人人可修
- Audriana
你乾脆怪世上的一切知識技術沒有弄得人人自己去看書就能懂
- Madame
某c到底在說啥?你個人思路與表達的問題別牽托到語言上..
- Candice
關於哥特爾不完備定理,另外推荐:1.數學-確定性的失落,商務出版 2.數學巨人哥特爾 究竟出版
相關文章
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兒少法第 43、91 條:未滿 18 歲不得飲酒,賣酒或給酒的人罰 1 萬到 10 萬,家長情節嚴重罰 1 萬到 5 萬。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供應者罰 1 萬到 25 萬;抽菸被查到要上戒菸教育,不去才罰 2 千到 1 萬。
鄰居很吵怎麼辦?住家吵鬧找警察、補習班和施工找環保局、大樓住戶可罰 3,000~15,000 元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住家講話、跳動這類不持續、不易量測的聲音,交給警察依社維法第 72 條處理,最高罰 1 萬元。補習班、餐廳、施工、擴音器超過管制標準,由環保局量測,限期改善不改,營業場所罰 3,000 到 3 萬、營建工程 1.8 萬到 18 萬。大樓住戶喧囂,管委會制止不聽可報縣市政府罰 3,000 到 15,000。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
租屋漏水房東拖著不修?定期限催告後可以自己修、從房租扣;押金最多只能收 2 個月
民法第 429 條:租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第 430 條與租賃住宅條例第 8 條: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房東償還或從租金扣除。租賃住宅條例第 7 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退租點交、清償債務後就要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