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 法律
By Oscar
at 2012-03-29T00:00
at 2012-03-2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5分鐘看懂士林王家文林苑都更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28/349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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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法要求以多數決方式進行都更,然而文林苑都更案卻未明文規定都更範圍。這次樂揚建設所申請劃定都更範圍並未包括整個街道區塊,反而只是"選擇性"地劃出一塊區域,若整個區街道區塊劃入,贊同都更的比例只有57%,過不了都更的門檻。但是建商先將周圍不願參與都更的住戶劃出,建商所劃定區域內只有王家兩戶不願參與,比例拉升至91%,變成建商可以強拆取地。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C05888392/o/1012032908...
王家是土地及建物合法所有權人,他們反對都更,為何仍被納入呢?
建商曾引用不同法條,表達可以排除別家,就是不能免除王家。台北市政府不僅未否認這些理由,協調會上也屢屢幫建商背書。
建商理由1.
王家土地未臨建築線,依法不得單獨建築。
事實:讓咱們依法來論法。王家前街五巷18號有臨建築線。另一戶被指稱未臨建築線的王廣樹伯伯家,家前臨接一小片水利地。依照〈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第6條第4項,王家雖然是畸零地,但「地界線整齊,寬度超過第四條規定,深度在十一公尺以上者」,無礙建築設計與市容觀瞻,工務局得核準建照。
建商理由2.
依法不得排除王家,否則造成同街廓其他相鄰土地無法都更(違反台北市都更自治條例§14)
事實:若是這法條說得通的話,那麼台北市政府就叫做一區兩制啦!同樣一條法規只套用在士林王家兩戶身上,卻避談同一街廓裡被排除的A、B、C三區建物,還不是被弄得破碎得無法單獨自成都更單元?!
2012年02月10日營建署會議上,曾討論出三個能扭轉僵局的重大決議事項。迄今台北市政府不僅不正面回應(官商勾結??),直接發出強拆公文,並以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上訴之由,拒絕仔細審查爭議。
一旦王家被強拆,以後,就算您所掙得的土地房子再合法,面對建商蠻橫無理的要求,也只能眼睜睜看著家園被拆。此惡例一開,居住人權中的最後一道看似最安全保守的私人財產權防線,也將隨之動搖。
已更新項目:
回答者: 金擁 ( 實習生 5 級 )
哪一句話哪一個字講得不對.您說說看??
2 個已更新項目:
回答者: Bee ( 初學者 4 級 )
都更是不可怕.可怕的是官商勾結強搶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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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William
at 2012-03-30T18:26
at 2012-03-30T18:26
為何會立法成王家強制納入都更法之內卻不能說NO..
並不是每位中華民國國民都認識法規法條.都更法就變成政府與財團強拆民房之法源依據.
By Joe
at 2012-04-02T17:48
at 2012-04-02T17:48
另外文林苑王家一案.請有正義感以及有良知的監察委員主動調查整個事件.希望當今世上還有公理正義的包青天.監察委員諸位大人們加油吧.唯有你們才能還給王家人一個不平的冤屈!!
By Zanna
at 2012-03-30T22:25
at 2012-03-30T22:25
老建築一定要拆嗎
為何不能有地域特色
都更一定要蓋大樓嗎
水泥建築的寿命不過100年
都更一定會更好嗎
都市進步一定要都更嗎
都更就叫進步嗎
有了笨蛋市長再好的圓環/師大夜市也會消失
釘子户就有罪嗎
換了他是你的或親人你會怎樣
你會大義滅親
乖乖的献給
這冷血的官商俱樂部?
By Blanche
at 2012-04-02T10:28
at 2012-04-02T10:28
我認為如果是丁子戶 被拆當然無話說 但是不是丁子戶的時候 為什麼就一定要被拆??這個至今建商 政府也說不出來
都更不是壞事 但是拿都更亂搞 就是壞事 都更不違憲 但是亂搞就違憲
這樣搞下去 下一個都更在哪裡??
ps
金擁的胡說八道 應該是指建商+北市府
By Kelly
at 2012-04-02T04:01
at 2012-04-02T04:01
北北基不就是一例,做的時候用強的
出事就拍拍屁股推責任只會好大喜功
師大夜市擴大還不是郝市府時期才搞出來的
By Michael
at 2012-04-01T13:43
at 2012-04-01T13:43
被罵的就會是王家,
阻礙都市發展,
一鍋飯中的老鼠屎。
By Anthony
at 2012-03-29T04:59
at 2012-03-29T04:59
原因在於因為王家一開始無反對故建商將他劃入 可由更新區的前後圖知員被劃入更新區內的郭元益大樓與部分住戶反對後並未被劃入更新區
而王家也有跟建商談補償金的部分 故都更案通過後件商及賣出預售屋
事後王家反對 但建商以收預售屋訂金(交易已成立 若在時限內未建築完成 將要付違約金 與預售屋住戶與原同意都更之住戶的提告)
故建商無後路可退 只能選擇依法讓台北市政府拆除王家或付違約金與被預售屋住戶與原同意都更之住戶提告
如果你是建商會選哪項呢? 答案很簡單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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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
兩者皆有錯 實施者(建商)不應那麼快賣出預售屋 由其是王家還沒給明確決定
而王家應早提出拒絕加入都更 不要反覆不定還談補償金
若都更條例36條被廢除 那以後都更將會難上加難且黑道或借都更想發財的釘子戶介入情形會更嚴重
例:黑道或想發財的釘子戶買了老公寓一戶或畸零地 其餘住戶都更皆同意 就他不同意 故意要求超越合理市價的價格 導致希望都更的其他住戶權利受損等
故個人覺得都更條例或許需要修改 可能要再討論獨棟住戶的差別
然後希望大家不要被媒體或政黨操控 能合裡的看待此事的缺失
2012-03-30 15:02:43 補充:
補)其實都更不是只有重建這個選項還有整建與維護 所以都更其實也不是那麼可怕的~
By Frederica
at 2012-03-29T23:04
at 2012-03-29T23:04
共匪的圈地運動已經在台灣蓬勃發展了!
前有劉政鴻在苗栗大埔毀人房舍莊稼強徵田地.
繼而又在各地假藉各種名目強徵土地.
這種行為何異於土匪強盜!
利用公權力在都市地區用都更的手段強搶人民的房產.
土匪強盜還邪惡,還可怕!
2012-04-02 13:23:11 補充:
『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最後「釘子戶」昨(28)日晚間八點夷為平地了,但該起都更案建商「樂揚建設」的"都更計畫才正開始"。據了解,樂揚建設除了文林苑都更案,尚還承包市府其他六個都更案,除了文林苑拆除完畢外,其他建案皆還在審核階段;巧合的是,樂揚建設也負責台北市政府推動的大同區集合住宅案。』
動用警察拆完王家屋.「樂揚建設」的"都更計畫才正開始"
郝龍斌才想起要趕緊流兩滴鱷魚眼淚.......
2012-04-03 17:13:08 補充:
今天是王家.明天可能是你家或我家。
為什麼不生氣?為什麼不關心?
拼死拼活不吃不喝三四十年都買不起一間房子.
假使你夠幸運有間房子.....
警察加怪手都兵臨城下.你不搬沒關係.那就強制驅離。
2012-04-05 16:16:17 補充:
意見者: 無武 ( 實習生 1 級 )
蓋房子需要建築執政.同樣拆房子也需要拆除執照.
98年發的建築執照.文林苑的總戶數明明有38戶.
但下方寫著拆除面積只有36戶.
也就是說建商私自把他人土地劃入.
已經拆除完畢的36戶有拆除執照.所以沒有爭議.
但土地自有獨棟自建的王家.是不需納入都更的.
結果在沒有拆除執照的情況下派1500名警力被強拆.
郝龍斌和建商勾結事證明險顯.
到現在北市府建管處仍然在狡辯.說是依法執行公權.
不曉得是依什麼法??
By Adele
at 2012-04-02T02:24
at 2012-04-02T02:24
2012-04-03 18:53:25 補充:
當發生強凌弱、眾暴寡,這兩種情況之一時,公權力就必須介入。但是掌握公權力的有司者卻成凌弱的強者,或是以假眾意而施報於寡民,這都是威權而非民主。清官之可恨更甚於貪官即在此。侷限和底線是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架構。公權力的誤用如何救濟﹖最高的意志和完全的意志合而明文記載在憲法裡,國家的機器是保護一個一個的人,不因其為少或弱而棄置不理,更不可以霸凌少數的弱者。憲法的根本價值就在其基本功能〔保障一個、一個國民不可被人剝奪、不可讓渡的人權。〕能否發揮﹖私領域的保全是公權力之所以存在的唯一理由,其他皆由此而衍生。
2012-04-18 07:43:23 補充:
施「暴」於寡民,施虐於細民,是以民易欺,殊不知有膽拆民屋,無識見洞知「全意志」為最高無上,縱絕大多數人或最強大武力或頂高位作官等,都不得違抗。這是天不欺、天不從。不明白的人怎能從政呢﹖
By Yuri
at 2012-03-30T21:24
at 2012-03-30T21:24
不講法理
目的只是要打擊郝龍斌
2012-03-30 13:09:41 補充:
這類問題不是個案
也不是現在才有
以前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台電斜對面
就有一間小屋是奇零地
但是他面臨羅斯福路
這間小屋的左右和後面的建地都要合建改建
地都空出來了
幾年不能建 就卡在這間小屋奇零地
形成幾百坪建地被幾坪奇零地勒索卡死
By Mia
at 2012-03-30T08:16
at 2012-03-30T08:16
By Eartha
at 2012-04-02T13:08
at 2012-04-02T13:08
By George
at 2012-03-29T02:56
at 2012-03-29T02:56
By Noah
at 2012-03-30T22:53
at 2012-03-30T22:53
請大家 冷靜啊? 政府單位 功不可沒 功德無量吧? 要怪那些有錢人 再貴的 房地產 還是非買不可啊? 只要拉高價碼 貸給銀行 也賺錢喔? 參考 凡事 多是用 ???
2012-04-02 14:19:01 補充:
恭喜! 三方面 大人 也許重點? 只有分配$問題吧? 大家賺錢 NT$ /////////.00 都市更美麗 更美觀 ... ??? 誰人 虧損 $ 呢? 有錢`人 發揮功德無量 心 = 讚不絕口 讚佩不已 >< ...
By Ula
at 2012-04-02T12:34
at 2012-04-02T12:34
相不相信 在往後 你在台灣要有權有勢 依附當權派 才能過的平安
如果 你出國留學 沒收到通知 貴宅 已被納入都更了 你只有同意 而沒資格反對因為第一時間 沒表示反對代表同意
2012-03-30 14:31:52 補充:
就算你有合法的住宅 也有可能已被賣掉了
一塊價值 2億多 的地皮 這麼一圈 一拆 補償 7000萬 感謝嗎
2012-03-30 14:33:25 補充:
那些員警 如果沒記者在想打學生嗎
2012-03-30 14:39:10 補充:
什麼悲情民粹 什麼打擊郝龍斌
這麼有理 郝龍斌在哭什麼 什麼法要檢討
要檢討的法 這麼熱心執行 公 文 法條 是 ''得拆除'' 而非''需''
2012-04-03 12:59:16 補充:
建商是有建照的 市府依 ''法'' 核發 給他們
在此法條下 建商是站的住腳
問題是這個 政府 是照顧強勢者 的政府 是欺負弱勢者的政府 但也別忘了它 是台灣人選出來的 台北人高票選出來
那天搞不好規定講到 馬英九 要立正 某官員謀事不臧 那也是人民的縱容
我們這個社會對政府的制衡機制 已快失衡了
2012-04-03 13:02:57 補充:
有怎樣的人民 就有怎樣的政府
人民對公義 不了解 自身所在歷史情感 不夠 也不了解真相 就會如此
2012-04-03 13:14:42 補充:
他們會毫不在乎選出一位欺壓百姓的委員 官員 只要不欺壓到我
會找一切理由替獨裁者解釋
媒體工作者 老師 都是在扭曲教育下 的理念傳播者 法務人員也是
他們在正義感之下會刻意 替該政府做美化 曲解
錯的歷史也教的很起勁 沒發生的的事也寫的像真的 還有唆使作假證詞 這都是正義的使命吧
2012-04-03 13:23:21 補充:
在中國混的好的人常喊 祖國 祖國 至上 自己卻去拿外國護照
君不見 李嘉誠 成龍
在台灣 總統後代 選擇當美國人 再馬英九 少人批評
陳水扁 的孫子還沒生就被揪回來
如果陳水扁曾鏞有綠卡 多年沒用 主觀認定失效 會是怎樣的情境
By Daniel
at 2012-04-02T17:02
at 2012-04-02T17:02
有疑意為何急拆,
拆了再來說應該要修法,
這是一位首都市長應有的作為嗎?
如此被動的首長跟本算不上是好的公務員,
被罵也是剛剛好而已,
別人的身家不是讓你這樣玩的.
By Ina
at 2012-03-29T21:31
at 2012-03-29T21:31
今天要是在他準備競選連任期間
他絕不敢這麼做
連任前為選票說保障市民權益
連任後侵害市民權益
By Frederica
at 2012-03-29T14:44
at 2012-03-29T14:44
反觀中國許多城市都有超高的高樓大廈:北京、 南京、上海 、香港等,美國:紐約、洛杉磯、舊金山 、芝加哥 、休斯頓;日本:東京、大阪;韓國、新加玻、、、等高樓大廈天際線都很漂亮,其外牆裝飾材大都採用輕量化塗料,參閱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sto-blog/article?mid=60...
By Kyle
at 2012-03-29T17:02
at 2012-03-29T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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