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擄人勒贖!但他是無辜的假設A是我朋友B是被害人C擄人B跟C都是A的客人B介紹CA互相認識!!某天C缺錢綁架B!!到警局之後 C 有說到是因為A才認識然後 B 也認為A 跟這件事有關係 !!不過真的沒有 !!!!後來C跑到大陸只找的到A!!!這個案子已經打了4.5年上訴被駁回 我朋友不知道 因為他現在住北部 地址在南部而他律師也沒有跟他說 !! 律師是說他也不知道被駁回(!?)我朋友要禮拜五出國的時候 才知道知道自己限��
不知上訴駁回被通緝,入監服刑(急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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