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16條1項5款要不要驗車阿! - 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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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課途中被警察攔下來 一開始是刁我hid 之後他叫我按喇叭(砂石車高音喇叭)
他叫我2選一
我選喇叭 !!
他罰我16條1項5款
左上角勾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
上網爬文 很少人被罰16條1項5款
都是16條1項2款
我上網查罰單 需繳交1800
那需要驗車嗎??
警察都說要驗車 我朋友說開16條不用驗
到底要不要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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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d avatarEnid2012-01-05
道路交通管處罰條例
第16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
四、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
、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
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法規上如果沒說要驗車 就不用驗車!繳罰款就好
第五款比較特殊 他一定要去監理站繳費 順便繳交 高音量喇叭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不懂 你可以打監理站電話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