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交通發生爭吵誰對錯? - 法律Ula · 2014-01-2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一個月前我要過一條道路我有等綠燈走斑馬線但有一個義交一直讓遊覽車通行不讓我們過等第2次綠燈一樣不讓我們過我就與他爭吵(那時候有辦活動所以車輛很多)1.第一次綠燈要起步時因他指揮遊纜車繼續行駛差點發生事故請問如有發生事故事誰的錯?義交有錯嗎?2.因為等一次要很久所以第2次與他發生爭吵請問我有錯嗎?...Showmore法律All CommentsDaph Bay2014-01-28交通發生爭吵誰對錯?一個月前我要過一條道路我有等綠燈走斑馬線但有一個義交一直讓遊覽車通行不讓我們過等第2次綠燈一樣不讓我們過我就與他爭吵(那時候有辦活動所以車輛很多)1.第一次綠燈要起步時因他指揮遊纜車繼續行駛差點發生事故請問如有發生事故事誰的錯?義交有錯嗎?~當然是義務交通指揮的錯!義務交通指揮只不過是一個民間的臨時組員他沒有公務員的身份「交通警察才是具有公務員的身份」交通警察指揮交通代表國家執行公務在道�Barb Cronin2014-01-31交通安全規則102當號誌與指揮人員並存時以指揮人員為主指揮人員為警察、義交進香團的交通指揮要看狀況你可以反應,大家都有權使用道路也有都有事情要忙為什麼都給車子過不給行人過最好找人順便錄影進行投訴=(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Freda2014-01-27當有指揮交通者時是以指揮者為準所以...您的行為....有沒有正確....自己判斷...Related Posts我的勞退權益-公司沒有勞/健保,勞退權益如何爭取醫事檢驗所之執業所得,第三扣繳義務人是否要申報並開扣繳憑單?公寓大廈管委會自行聘用管理服務人員應適用勞基法請參考附件考機車駕照程序..新楓之谷停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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