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在社區大樓屋頂管道間防水年久失修導至屋內漏水在今年7月通知管委會處理管委會委派一名包商估價並要求住戶與管委會各出一半本人原先要求要比價管委會不同意由於本人上班較為繁忙不想太多計較便同意與管委會各出一半報價結果為25000動工首日管委會便要求本人要先行支付承諾的一半工程費12500再付清約定的工程費後管委後開立收據給我問題在9月份時管委會貼出8月份財報本人發現本人住戶頂樓修繕工程管項由25000變成22500本人便去管委�
住戶約定房屋修繕各出一半管委會卻私下與廠商查成協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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