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哪種法條最合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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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理想化中華民國的法律,或許會覺得妨害名譽或恐嚇可以告。

實務上,若妳沒有特殊背景,在台灣社會還排不上一個咖,我們連妳是誰都不知道也不想查。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告不成,妳用哪一條都好。

※ 引述《kiss950126 (littlesky)》之銘言:
: 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妹剛剛在玩遊戲是被人罵「死孤兒」、「你媽死了回去奔喪」
: 關掉電腦後越想越生氣,我娘還好好的在家裡睡覺
1,看妳截圖,是妳先酸嗆對方是媽寶吧= =?

自己嘴巴賤,被噴回來被嗆也只是剛好而已,不是嗎?

除了特殊狀況,我不會拿版規或人身攻擊檢舉別人的原因於此,我知道自己嘴巴很賤。

退一百步。

妳想告別人,就不該有相同類似的言行,才有立場資格告吧?

被打,才能告對方傷害。

先打人或還手,就不叫對方傷害,叫互毆,除非有一方傷重至殘或死亡,否則只能和解。

2,不管妳是不是想弘揚台女精神,還是呼應台灣鯛的存在價值。

越想越生氣,只表示妳第一時間的臨場反應遲鈍+器量與人品容不下一粒沙。

沒有對錯。

只是覺得這兩種應該檢討反省修正的是自己,不是告其他人就能調整改善。

告滿坑滿谷的人,一樣還是臨場反應遲鈍+器量與人品容不下一粒沙。

與其研究法條哪一條可以搞別人,不如提升磨練自己的臨場反應與器量人品。

3,大部分遊戲多是帳號登入,註冊時並不一定嚴格要求與身份證資料一致。

簡單說。

除非發生重大刑案,抑或妳有特殊背景關係,否則不太可能動用到網路警察資源。

講白一點。

殺雞焉用牛刀,口舌之爭不需要動用這些社會資源國家機器。

國家機器是要用來針對性攻擊韓國瑜(誤),不是拿來幫妳尋仇報復討一口氣的。

4,網路遊戲世界並不是真實世界妳無法控制避免。

不連線,妳就能避免的問題。

騷擾、辱罵、霸凌,除了特殊的詐欺與恐嚇,不太會處理。

言語性騷擾、人妖坑宅男,比妳嚴重影響或實質損失都求訴無門了。

而且詛咒對方只要不構成恐嚇威脅或妨害名譽,是告不成的!

: 就算真的不在了
: 讓他們的嘴巴這麼臭在網路上囂張也很不爽
妳可以先去得性病,再約他出來炮三番。

絕對不要給他有猶豫帶套的機會。

完事後,妳要假裝回溫高潮抱著他別讓他有即時洗澡清潔的機會。

假裝對以往口舌之爭後悔,要他多陪妳一會兒。

每一秒,都是珍貴!

能讓他放棄洗澡的時間越久,他得病受教訓的可能性越高。

: 想問問板上各位法律人這種能去派出所備案嗎?
除了特殊案件,警察局沒有備案。

: 用哪條法規最合適?
性病防治法。

: 因為使用妨礙名譽感覺怪怪的
越想越不對勁。

: 我知道這種案子很小
跟妳的器量人品一樣大。

: 但是在網路上囂張嘴臭詛咒人爸媽真的很缺德
酸嗆別人媽寶就德高望重= =?

: 就算沒辦法起訴也想給他們找一點麻煩
約炮一時爽,得病一直爽。

: 先謝謝大家了
不客氣!

: https://i.imgur.com/zeEoi8f.jpg
: https://i.imgur.com/BqOQ0p2.jpg
我本來想說:祝妳媽長命百歲(真心)

但妳可能會誤解我是故意……


一碼歸一碼。

禍不及家人,而且媽媽真的偉大。

(雖然我生氣有時仍無法克制自己脫口而出那三個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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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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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9-09
戰力100
Doris avatarDoris2019-09-12
法律版蘇美戰神?XDDD
Freda avatarFreda2019-09-14
有夠嗆XD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9-16
真不愧是會做酒駕這種垃圾行為的人所發的文啊
Sandy avatarSandy2019-09-20
我是覺得自視法律很強還濫用板主職權玩人最後卻自婊的比
較垃圾,而且還很廢XD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9-21
我從沒自視法律很強,更不會濫權玩人,太假掰。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9-23
明明是自己養的帳號,卻又扮不認識,賤骨頭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9-25
重點是,死咬對方不是我,不管崩潰或不甘心……
Damian avatarDamian2019-09-28
看了就賞心悅目心曠神怡XD
Elma avatarElma2019-09-30
我簡單說啦 酒駕哥你認錯人了 別再繼續秀下限了 很丟
臉的 我甚至懷疑你搞不好就是前板主 出來丟煙霧彈的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10-02
這個板會無故鎖定死咬我?真相只有一個!
當初本板、組務,也能假掰到辯稱互不認識。
Andy avatarAndy2019-10-03
我根本不知道前因後果,只是從答辯就看出矛盾。
Kama avatarKama2019-10-04
很不巧會逛組務、很不幸某組務算認識站內信問我。
Doris avatarDoris2019-10-07
就算被咬我也很開心,以前也算有補刀到XD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10-08
真相的確只會有一個 誰先咬誰很容易分辨的 但是否有足
夠的智商去分辨 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哈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10-12
【前版主】已經變負面形容詞了嗎?XDD
Regina avatarRegina2019-10-16
可能他自己也覺得是羞辱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