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沒入的物品如何處置?以大牛為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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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依法沒入的物品處置方法,是依據法源的不同,或者是依據物品性質的不同而有所
差異?另,處置方法的理由是?這邊請問幾個極端的例子:
1.超跑(昨天銷毀的大牛)
2.海洛因一批
3.張大千畫作一幅
4.非法輸入的名牌皮包一批
以上例子,因為昨天有看大家討論為何沒有更好的處置方法,銷毀跟另作他用是否有增加
國庫(ㄏㄟㄑㄧㄢ)收入的可能,或者有益於社會的其他用途,以上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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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16-12-16
新聞有寫直轄市法律只能銷毀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20
沒收,沒入
Hazel avatarHazel2016-12-24
看是什麼原因沒入啊,沒牌或是違禁的東西只能銷毀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2-24
例如毒品,或是這次的大牛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2-27
如果只是逃稅查獲(例如你說的皮包),會拍賣
大牛就沒牌車,沒經過安檢沒牌照根本不能上路,就只能銷
Lily avatarLily2016-12-27
原來如此,感謝回覆。
Emily avatarEmily2016-12-31
嗯嗯,就流通之物或禁止之物的差別,政府跑出來拍賣違法
的東西怪怪的
Andy avatarAndy2017-01-03
大牛可以當擺設不是每個縣市都銷毀就是
Olive avatarOlive2017-01-05
違法的是人,不是東西
Gary avatarGary2017-01-05
車子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入
依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