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竊佔罪或是一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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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法律專業或熟知法律的高手A有一塊地和B相連B建了房屋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有部分的建物已經佔領A土地(經地政事務所鑑界確定)請教1.((不論知情與否))B是犯了刑法竊占罪嗎??那行期又是如何??2.如果A和B是屬於親戚那這是公訴罪嗎??3.若A避免傷和氣是否可以先撰寫存證信函通知拆除??4.是否有時效問題?感謝您的專業知識...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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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the avatarXanthe2011-08-10
第一個問題:法律上沒有竊佔,有竊盜有侵占,但是如果非經其土地人同意,任意加蓋建築。已經觸犯侵占土地之權。可以要求提告,屬刑法第335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一千元一下罰金。倘若A.B為親戚關係,係屬刑法第338條可依竊盜罪或是侵占罪併論之。至於如果A沒有提告,那則可以寫存證信函,若已經提告那可能有點困難。時效方面:追訴期依照同法第80條。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8-11
竊占罪刑320條第二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324: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另外,刑法是很注重犯意的法律刑12: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