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格遭別人佔用有法可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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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住戶專用停車格,如果遭他們佔用或著暫用,是否有法律可管??有哪幾條法律可使用呢???以下法律是否還適用??法規:中華民國刑法(民國96年01月24日修正)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管委會是否有責任該出面處理??它是否有法律責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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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es avatarAgnes2011-09-05
違規停車~算侵佔?好嚴重喔!社區住戶專用停車格,如果遭他們佔用或著暫用,你說的是有個人產權的停車格?  還是已經約定專用的停車格?  亦或只是社區的公設,而被社區外的人士所佔用或臨停?刑法(怕怕)..告錯法條,會不起訴的,(因為臨停與圈圍住是不同的)有管理員嗎?有的話:就直接請管理員處理。管理員失職的話,就要求換管理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9-06
蝦咪代誌?幹麻要煞車?2011-09-0406:05:15補充:0.0你還沒睡喔厲害喔~~個人認為應該是用刑法320第2項或民法767條335條沒有符合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僅供參考..!!...我去下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