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的報案時間?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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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人起口角對方打傷我.我有去驗傷但沒有先報案之後還可以在去報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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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2-07-20
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告訴乃論: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訴訟第488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普通傷害罪為告訴乃論追訴期為六個月民事賠償追訴期為兩年告訴乃論案件和解之後就可以撤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參照刑事訴訟法第488條,普通傷害六個月之內可提出告訴,去驗傷在持驗傷單去報案或請警方調閱監視器當證據輔佐。...Showmore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7-18
這種案子要有錄影比較好喔不然你有證人他也有證人出來說是你打他結果你自己跌倒那就好笑囉呵呵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07-18
追訴期只有6個月你可以先備案想告時再告
Elma avatarElma2012-07-21
首先你必須要先去驗傷取得受傷的證據,然後直接到派出所聲明你要提出告訴,派出所自然會幫你做筆錄但是我建議當天驗傷當天報案還要有人證能證明是他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