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hotmail刪除對方恐嚇資料可能產生的刑責有那一些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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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友前男友利用mail及msn散發過去的性愛影片/性愛照片及利用電話mailmsn恐嚇威脅女友.請問這有那一些相關的刑責而我因得知去入侵對方的msn刪除對方存檔在hotmail上的性愛影片及性愛照片請問..因為我看了刑法...但我入侵只是為了防止對方發送這一些照片及影片..我想請問這一方面我有可能產生的刑責有那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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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na avatarRegina2011-08-11
版主您好1.對方觸犯刑法的妨礙風化罪,而且有民事損害他人權益的作為,也就是說,您的女友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第二百三十五條(散佈、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