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網罵狗官是否成立公然侮辱或誹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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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現從事銀行業

前陣子獲悉其他分行有違反勞基法

如先簽退後繼續加班、加班卻寫處裡私事等剝削員工之情事

故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

該分行面臨檢舉,不思檢討改進,除約談員工施加壓力,希望找出是誰檢舉之外

甚至著手竄改假造差勤文件,意圖誆騙、規避勞檢

我聽到此事,實感不以為然,故在公司內網討論區嗆聲,文章如下:

作者:七年八班
標題:給XX分行剝削行員的狗官
內文:
別再問了,向台北市勞動局控訴你們違反勞基法的不是XX分行的
先打卡再回來工作、明明在工作,逾期退勤說明書卻寫在處理私事
這些鐵錚錚的事實,狗官們,敢做要敢當啊,別不承認啊
還敢捏造差勤資料勒,你們這些狗官不會覺得很羞恥嗎?不覺得自己很該死嗎?
欺凌剝削行員久了,還真的以為沒人敢桶你們啊?當每個人都那麼孬種喔?
人資處科長有說之後勞檢被罰都是分行出,總行不再出了
你們等著被罰到爆吧,我絕對要把你們桶到爆

(有指名分行但本文屏蔽)


後耳聞該行主管將告以"誹謗"、"公然侮辱"等

想請教各位,此罪是否成立?

小弟見解如下:

我是罵該分行「剝削行員」、「捏造差勤資料」的狗官,並沒罵誰是狗官。事實上,
該分行我只認得一人,其餘人等一概不識,全行也沒人知道該分行有「剝削行員」、
「捏造差勤資料」的行為,也沒人知道該分行有「狗官」,自然難以推定「狗官」兩字
在指涉誰,無人會因此而使人格遭到汙衊,而我亦無針對特定人罵其狗官之動機及理由

再者,我罵狗官之對象,為「剝削行員」、「捏造差勤資料」之人,此等行徑符合對
「狗官」之定義,此乃基於事實做出之中肯客觀之評論,自然無誹謗之適用。

綜上,因我罵狗官就7PUPU的主管,其實就等於承認自己「剝削行員」、「捏造差勤資料
」了,不然又為何對號入座呢?如果承認自己「剝削行員」、「捏造差勤資料」而覺得「
狗官」侮辱到自己,要告我公然侮辱。然我亦可主張刑法311條,我係為善意(為求對該行
造成壓力,讓狗官無法再向行員施壓、逼他們欺瞞勞檢員,把他們剝削員工又竄改資料的
劣跡隱瞞在行內)將該事公開於網路;而在上位者對下位者的壓迫、剝削,非屬私德且與
公眾領域(銀行內)相關,本就可受公評

因此,以小弟之愚見,如該行狗官欲指控小弟妨礙名譽及誹謗,除須先對號入座、承認並
證明自己「剝削行員」、「捏造差勤資料」而被我罵到之外,尚須面對法官及檢察官對狗
官兩字的心證,九把刀跟邱毅的案件,九把刀罵更狠都無罪了,本案與其相較尚屬輕微,
應不會成罪。


以上,還請諸位法曹指點,惠賜卓見俾利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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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17-10-23
可以參考邱毅被罵政治垃圾的判例
Andy avatarAndy2017-10-24
就這麼主張
Thomas avatarThomas2017-10-27
要不要順勢告他偽造文書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10-30
沒啥,站在銀行整體立場,台端已經可以直接被解雇了
Ivy avatarIvy2017-10-30
言論自由非無限上綱
Thomas avatarThomas2017-11-01
您真的有承擔話說出去的責任嗎??
Sarah avatarSarah2017-11-04
反正,總會有人早晚把你出賣掉,別擔心.....
Lily avatarLily2017-11-09
歐...土銀,給你鼓勵鼓勵.....
Isla avatarIsla2017-11-11
真的是愚見
Necoo avatarNecoo2017-11-14
1,解決點出問題的人是職場常態
Elma avatarElma2017-11-16
2,用羞辱人的言語來解決問題,通常只會製造新問題
3,公司應該會認為你的話影響公司開除你
Carol avatarCarol2017-11-17
大概是這走向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11-21
台灣人擅長的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不是解決問題本身!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11-26
樓上,人...都馬自私
Joe avatarJoe2017-11-27
你問那些廢核的,哪個人care 過電價這個問題?
Elvira avatarElvira2017-11-29
她們嘴說廢核其實很CARE電價喔 綠電標章 很少人買的 XD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2-02
福島出問題也沒看擁核的搬去住,這有什麼好奇怪
Annie avatarAnnie2017-12-02
樓上有問題? 核能是必要之惡,又不是愛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12-03
每個人都靠背垃圾場,焚化爐,那要不要廢掉垃圾場焚化爐?
Queena avatarQueena2017-12-07
誹謗是啥?公然侮辱大概有,然後既然不怕何必問 ?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12-09
情緒性字眼對你並沒有幫助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12-10
佩服你的正義感,但姑且不論罪名成不成立,光提告就可以
讓你跑法院跑得不要不要了,犧牲自己的正義是不智的
Hedda avatarHedda2017-12-14
覺得機率不大,但可惜你的正義感,應該留在裡面繼續捅
George avatarGeorge2017-12-15
原來陳述事實還要先看政治正確,受教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12-20
不知道是不是這版的常態 每次我看有人來這問法律問
Adele avatarAdele2017-12-21
題 底下都會有人不以法律層面來回答 那我來這裡請教
法律問題作什麼?
Jake avatarJake2017-12-21
這是學術討論板又不是免費諮詢板
來免費諮詢就當來亂聊的聊啊 XD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12-25
目前本版版主很少出現 所以好像亂聊也不會怎樣(思)
Enid avatarEnid2017-12-28
這不是這板常態吧 這是某人常態吧 翻一翻就知
Eartha avatarEartha2017-12-30
法律層面,請付錢
Mia avatarMia2017-12-31
說真的,這邊是法律板,不是付費法律諮詢板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1-03
換言之,既然自己把自己的作為貼上來,自然也會受到不同
面向的看法與論點,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1-07
假如只想聽好聽的,那請去酒家,假如想聽實質的,律師樓
這些都原PO聽聞,哪一項是自己親身面對??
檢察官來問你時,原PO你拿什麼跟檢察官回應???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1-12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這是做人應有的態度
Una avatarUna2018-01-15
你要指責對方是可受公評,請你先拿出證據來.
樓上幾位也是...也沒看到寫過什麼,批評別人也不遑多讓
Necoo avatarNecoo2018-01-18
說三道四之前,先自己照照鏡子......
Mia avatarMia2018-01-20
個人言論的確過份與偏離本板目標,在此跟各板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