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叫我繳回一年來的津貼這樣可以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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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我是公司的事務小姐之前公司及主管他們核准的現在卻說事務小姐拿什麼工地津貼說要叫她繳回一年來的津貼雖然不多一個月1千多但是總覺得不是很合理也不太舒服~請問公司這樣做可以嗎?合法嗎?謝謝各位...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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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avatarJacob2011-04-20
工資認定疑義全文內容: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基此,工資定義重點應在該款前段所敘「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至於該款後段「包括」以下文字係例舉屬於工資之各項給與,規定包括「工資、薪金」、「按計時‥‥獎金、津貼」或「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但非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