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營運不佳,說年底要整頓,我要注意什麼權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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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的公司是小公司, 因老闆很扣.脾氣不好, 工程師都待不住,
來都做不到一星期就走了, 現對客戶也是搞得不好,都被罰錢(罰不少),
公司好像也在跟銀行借錢,最近客戶打給老闆,老闆有時也不接電話,
然後客戶打來給我們行政小姐,要我們轉達,
還有廠商也在催款,我們也都說老闆很忙都在外面,
但老闆也不接廠商的電話,在那拖款,
我們接到電話還要去安撫廠商,
只有我們2行政人員的薪水有給,
但以上這些已可看出公司營運不佳了....
老闆做事情也是亂搞,偷工減料,沒道德....
然後有一個跟老闆很好的老工程師偷偷告訴我們,
要我們小心,說老闆有在說年底前要整頓, 我想整頓
就是裁員了,其實本也想走,也想說最好被裁的是我,
因為留下來的人工作量增加且要應付這怪怪的公司.
我做了3年2個月,若以月薪大約32,000來算,我可以得到多少資讉金,
還有沒提前告知是不是也要付我一個月薪資,
若小氣老闆不肯付那麼多資讉金給我,我要如何去勞工局申訴....

中年了又要被裁,我年資沒另一女同事深,所以應是我吧,
反正我也看開了,本就想走,待得很消沈,對公司的狀況很搖頭,
所以若裁我給一筆錢,我再去找,再去領失業給付 , 留下來的人
可能也會受不了而走且是沒資讉金的, 這樣看來好像被資讉較好..
是不是....

現我該怎麼做等待被資讉的心理調適,先生剛好要換職位更高的工作,薪水可以
COVER我這邊,其實那時我也可以不工作, 只是先生尚未穩定,我們公司就這樣,
實在有時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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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 avatarNoah2011-11-08
有時候精神與物質二者很難取捨,思考清楚即是
雇主依法終止勞動約,其預告期間: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卅日前預告之,勞工於接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前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三年二個月的資遣費計算方式:推前六個月的薪資平均數x3.167x0.5=
〔每滿一年給付半個月資遣費〕
特休未休的部份亦要計算出來
記得要求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証明書
如果老闆不依法規行事,上公司所在地勞工局,勞資信箱提出申訴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11-08
你的公司必需在告知資遣你的前十天就要通報勞工局了,如果公司未提前告知你被資遣,那你要記得你的資遣金額則可再加上你的年假和謀職假的薪資。但如果是公司營運不佳倒了~~那可就只有薪資是你的債權,而你則可成為公司的第一債權人。
如公司有正常告知你的資遣費約為$50,673
如公司未告知就是上列金額再加上~~你剩餘的年假天數加上你的謀職假(一週二天,以你的年資計算約有8天)乘上你的日薪則是你可以領取的最高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