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是保全人員,剛加入公司時(去年10月),課長跟我說因為公司規定,要把其他同事
超時加班的時數先算在我頭上,發薪日我在領出來給他們。
我當下以為保全業都是這樣,就傻傻的做了,是後來聽一位警察退休的保全大哥跟我說這
樣不行(今年一月中旬),我才打電話給主管跟他們說請他們不要這樣做。
但是我現在擔心我當時被利用的這件事情,會不會令我背負什麼法律責任,甚至留下前科
。
請問大家能告訴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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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加班的時數先算在我頭上,發薪日我在領出來給他們。
我當下以為保全業都是這樣,就傻傻的做了,是後來聽一位警察退休的保全大哥跟我說這
樣不行(今年一月中旬),我才打電話給主管跟他們說請他們不要這樣做。
但是我現在擔心我當時被利用的這件事情,會不會令我背負什麼法律責任,甚至留下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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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能告訴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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