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個公司至98年期間到100年11月積欠以前的所有員工勞保費加上我自身的勞保費,因日前被迫離職有協調會議紀錄取得非自願離職單且有扣掉勞健保的費用共兩個月有會議記錄紀載及匯款證明申請失業給付時收到勞保局公文說前公司有欠勞保費不只欠我的導致失業給付就卡在那裡無法核撥是不是有任何條例可以控告該公司侵占如何控告?是否有免費相關機關可以幫助我?而且該公司沒有開薪資條給我,且該公司欠費兩年多為何勞保局還給該公司加保是否
公司積欠勞保費以致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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