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有個朋友(19歲)在超商上大夜班他在當班的時候曾多次偷了很多東西例如在上班時拿東西來吃10-20次飲料也喝了5-10次曾多次拿50-200的現金放進口戴多次刷儲值卡沒付賬聽說偷竊罪是一罪一罰來算?如果以每次5年以下有期徒刑來算那這樣他不就要關到死了?現在他的店長堅持要報案因為店長要求的賠償金太高所以和解失敗請問他大概會受到什麼法律的制裁會關多久?就算和解成功又會關多久呢如果他最後還是要坐牢我希望可以想辦法幫他減輕他的刑責�
朋友犯了偷竊罪如何減輕刑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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