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之疑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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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到新公司任職但須簽屬一份文件其中有一條為上班不得講手機,違者須扣500元上班那麼多年還沒看過那麼@#@$的規定.請問此規定違反法律嗎??例:憲法中人民有通訊自由..等類似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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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12-29
先談法,再談事勞基法第2條(定義)本法用辭定義如左: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二、雇主:謂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四、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
Eartha avatarEartha2010-12-27
業務往來可以打公司電話,不必打手機,除非你是特殊職位常常不在座位上,不然有何理由公事用手機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