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 - 法律
By Charlie
at 2018-10-18T15:04
at 2018-10-18T15:04
Table of Contents
事因:
2017年11月底有收到補繳通知書,因年底及遇到過年(12月底逾期超商無法繳),才拖到2
月21用交通部的APP繳,當時APP上也沒有任何的繳款及違規的費用繳,我才在上面繳這一
筆費用,到4月我才收到繳款通知1200罰款,不予理會,但隔沒多久,就收到強制執行的
通知書,再次上APP看,繳款已變為2018的稅,然後2017年的燃料稅又出來,我在順便用
app在繳一次,在打電話去申訴,監理站說2018年的現在就可以繳,然後一直重復跳針,
我就說開徵時間是七月,所以他們就改為罰款600元,等600元罰單下來,但我越想月不對
,所以就寫訴願,這時候600的執行命令也下來,所以沒去繳納,後來支付命另也下來,
除了600還要多扣250元的手續,訴院失敗,但內文寫不服判決,還可以打行政訴送,但要
送到台北地方法願行政訴訟庭。
但我覺的這法條,公路局公然違法違憲之嫌
1.沒有依法行政,既沒有限期通知(只有補繳通知書)
2.強制執行支付命令(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75條(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處罰)
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
,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
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交通部令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交路字第 10500409631 號
修正「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基準」
部 長 賀陳旦
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基準修正規定
一、汽車所有人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罰鍰基準:
(一) 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未滿新臺幣六千元者
:
1、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2、逾期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3、逾期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
4、逾期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
5、逾期四個月以上繳納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
(二) 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新臺幣六千元以上者:
1、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2、逾期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3、逾期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4、逾期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二千元罰鍰。
5、逾期四個月以上繳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二、機車所有人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罰鍰基準:
(一) 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未滿新臺幣一千八百
元者,
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二) 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者,處新臺幣六百
元罰鍰。
三、逾期不繳納前二點罰鍰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
網站
http://la.t28.net
--
2017年11月底有收到補繳通知書,因年底及遇到過年(12月底逾期超商無法繳),才拖到2
月21用交通部的APP繳,當時APP上也沒有任何的繳款及違規的費用繳,我才在上面繳這一
筆費用,到4月我才收到繳款通知1200罰款,不予理會,但隔沒多久,就收到強制執行的
通知書,再次上APP看,繳款已變為2018的稅,然後2017年的燃料稅又出來,我在順便用
app在繳一次,在打電話去申訴,監理站說2018年的現在就可以繳,然後一直重復跳針,
我就說開徵時間是七月,所以他們就改為罰款600元,等600元罰單下來,但我越想月不對
,所以就寫訴願,這時候600的執行命令也下來,所以沒去繳納,後來支付命另也下來,
除了600還要多扣250元的手續,訴院失敗,但內文寫不服判決,還可以打行政訴送,但要
送到台北地方法願行政訴訟庭。
但我覺的這法條,公路局公然違法違憲之嫌
1.沒有依法行政,既沒有限期通知(只有補繳通知書)
2.強制執行支付命令(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75條(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處罰)
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
,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
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交通部令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交路字第 10500409631 號
修正「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基準」
部 長 賀陳旦
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基準修正規定
一、汽車所有人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罰鍰基準:
(一) 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未滿新臺幣六千元者
:
1、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2、逾期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3、逾期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
4、逾期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
5、逾期四個月以上繳納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
(二) 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新臺幣六千元以上者:
1、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2、逾期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3、逾期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4、逾期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二千元罰鍰。
5、逾期四個月以上繳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二、機車所有人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罰鍰基準:
(一) 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未滿新臺幣一千八百
元者,
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二) 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者,處新臺幣六百
元罰鍰。
三、逾期不繳納前二點罰鍰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
網站
http://la.t28.net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Rae
at 2018-10-19T09:13
at 2018-10-19T09:13
By Connor
at 2018-10-22T23:55
at 2018-10-22T23:55
By Jack
at 2018-10-23T14:29
at 2018-10-23T14:29
By Mia
at 2018-10-27T09:10
at 2018-10-27T09:10
By Oliver
at 2018-10-28T10:56
at 2018-10-28T10:56
By Emma
at 2018-10-28T21:05
at 2018-10-28T21:05
By Damian
at 2018-10-31T13:25
at 2018-10-31T13:25
By Rachel
at 2018-11-01T10:14
at 2018-11-01T10:14
By Jacob
at 2018-11-02T00:52
at 2018-11-02T00:52
By Bennie
at 2018-11-02T18:17
at 2018-11-02T18:17
By David
at 2018-11-04T11:37
at 2018-11-04T11:37
By Edith
at 2018-11-08T12:17
at 2018-11-08T12:17
By Gilbert
at 2018-11-12T01:55
at 2018-11-12T01:55
By Jessica
at 2018-11-13T10:46
at 2018-11-13T10:46
Related Posts
父親改姓的問題
By Selena
at 2018-10-17T22:35
at 2018-10-17T22:35
房客不給管委會換水管
By Robert
at 2018-10-17T18:09
at 2018-10-17T18:09
法條有專用法條是專用法條優先嗎?
By Hazel
at 2018-10-17T17:01
at 2018-10-17T17:01
國有財產過名問題
By Anonymous
at 2018-10-17T13:16
at 2018-10-17T13:16
誘拐未成年少女
By Poppy
at 2018-10-17T08:53
at 2018-10-17T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