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兩方都有錯的東西卻只盼我有錯對方原本打方向燈要轉彎(內側道)我看他要轉彎我就要跟他一起轉所以沒打方向燈結果對方卻未轉彎而撞上我(我在他左前方)結果卻判我未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可是明明他要轉彎的東西不轉彎才會撞到我而且起初他是腳踝痛到不能動膝蓋還可以動也不痛開刀卻變成膝蓋粉碎性骨折(?)腳踝卻沒事對方跟我說開刀要九萬要我出全額對方也申請我的強制險了我實在很不想出全額因為我不認為整件事是"單方面"我的問題�
初步分析表判我錯賠償部分不想付全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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