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殺馬唯中 這句話是否屬言論自由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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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o2009 (ppo)》之銘言:
: 小弟才疏學淺在此請較各位大大 今天憲法上到言論自由就想到說
: 前陣子
: 之前有人曾在網路刊登「我要刺殺共狗陳水扁」,被警方以預備殺人移送法辦,但屏東地
: 檢署認為屬於言論自由,給予不起訴處分,他質疑當年屏檢可以認為是言論自由,現在警
: 察憑哪條法律抓人?而且當年藍營對屏檢不起訴可是大表贊同,當年阿扁總統受盡侮辱,
: 藍營各種刺殺言論都被檢方處以不起訴處分。
: 此外,就刑事政策而言,為何警察要主動調查這樣的行為?
: 那刺馬唯中一說是否屬言論自由
: 因為嫌犯是po在網路上應該是屬於
: 那是的話,那說的人為什麼會被抓去關
: 否的話又是觸犯了什麼罪
: 在麻煩各位大大 謝謝
不一樣,差太多了
有人要去殺詐騙近視雷射的醫師
媒體都能把新聞壓下來
而且還是去地檢署門口噴漆讓偽造文書的檢察官難堪
媒體照樣壓下來沒撥放這個新聞
媒體都只拍陳水扁吳淑貞,而且是從門口的噴漆經過
線上call in沒有一通打的進去
真的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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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0-03-24
恭請板主刪文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3-25
這篇值一個2
Queena avatarQueena2010-03-26
陳述屬實的文章是沒毀謗罪的,要不然記者報阿扁的事
早就被告了,敢違法就不該怕被人家踢爆
Zora avatarZora2010-03-27
...廢文
Hedy avatarHedy2010-03-29
看不出你想表達什麼...
Hedy avatarHedy2010-03-30
...三樓說的不對吧 是事關公益可推測為事實 根本沒有
陳述是否屬實這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