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汽車右轉後方機車閃避不及 - 法律
By Ina
at 2013-12-18T00:00
at 2013-12-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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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前方汽車不確定有無打方向燈右轉
後方機車閃避不及而撞上車身右側前輪胎框
沒有分主幹道跟支線道的情況下
那責任是歸屬誰的?
機車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汽車有未先禮讓直行車責任?
後方機車閃避不及而撞上車身右側前輪胎框
沒有分主幹道跟支線道的情況下
那責任是歸屬誰的?
機車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汽車有未先禮讓直行車責任?
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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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ly
at 2013-12-18T11:37
at 2013-12-18T11:37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2.後方機車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3.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
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
By Jacky
at 2013-12-19T11:51
at 2013-12-19T11:51
佫哗剫俤呞唎
By Anthony
at 2013-12-21T18:23
at 2013-12-21T18:23
2.依交通部63.12.11交路(63)字第一一二四五號函所釋示的「汽車行經交岔路口右轉,應讓右側慢車道直行之各型車輛先行」
所以版大的問題,應該對方是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負肇事主因,
而不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但版大仍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肇責,仍有肇事次因的責任喔
2013-12-1908:53:51補充:
如果大車完全無肇責,那麼根本不用賠小車,
甚至是給紅包壓驚都可以不用,這本來就很正常~~
只是習慣上,會向對方要個紅包(一般會給個空紅包袋),希望能夠去楣運....
並不是要求賠償,或者是什麼"人情法"....沒有這個法條喔==
當然,若大車有肇責,就有賠償的問題....
By Yedda
at 2013-12-19T11:44
at 2013-12-19T11:44
我介紹公益團體給您,上網搜詢MY權益ITM
簡稱:權益保障協會(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有一群熱心公益的法律專家來為您爭取權益
希望對您有所幫忙
By Ethan
at 2013-12-19T21:25
at 2013-12-19T21:25
但我到是覺得不用打的這麼官腔打了一大串攏長的字句
我就幫你整理重點吧
1.
直行車優先
不管是後方車輛或者對向車道
轉彎的車輛理當優先讓直行車通過
2.
轉彎車輛
必須先確認後方來車距離
確認無危險距離適當才可轉彎
這是兩大重點
最後
人情法有一條
大車撞到小車導致小車車主受傷
通常,大車也是會追究責任賠償
也就是即使今天機車騎士有錯
但大車還是得部分賠償,比如包禮金慰問金
這是人情法,屬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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