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 連續上班四小時休30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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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勞工連續上班四小時可以休30分鐘

剛剛爬網頁看到可以一次讓勞工休1小時

等於前後都休過30分鐘

也就是說假設早上10:00上班

14:00休息1.5小時

等15:30直接上到22:00

應該沒有違法吧

提早休了 時數也有到

有鄉民大大可以幫忙解釋這一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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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6-02-11
不用吃晚飯?
Adele avatarAdele2016-02-13
另外10-22雖然有休息,工時會不會過長?
Tom avatarTom2016-02-13
一堆餐飲業都是這樣的兩段班,可憐的從業人員
Lucy avatarLucy2016-02-14
有個"但"字的 重點都在但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