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公司脫產等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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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簡單說明一下我的狀況(勞資糾紛)。
於106/6向法院提出訴狀,
於今年2月得判決書,我方96%勝訴,
對方是‘有限公司1號’,107/4月取得確證。

由於對方避不見面並封鎖一切聯絡方式,
感覺怪怪的,一查之下才發現公司1號於106/7月時解散,並於106/8在1號原地址開設公司2號,負責人是公司1號負責人的配偶。

嗯,我’個人看法‘是這很明顯是蓄意的,但我下一步該怎麼做,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命令對方付款…?有向國稅局查閱過公司1號的財產是「無財產資料」,但是不可能,因為該公司很有錢,我很確定他們是蓄意的,因為他們告訴員工「不要理她,我是故意不接電話不給錢」
我嘗試問過各種管道的免費律師諮詢,皆無正面我的答案,很不幸的我真的沒有能力請律師,希望在這個板上有人能夠給我一點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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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4-21
沒假扣押,大概來不及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4-25
這很常見,要討債記得要先保全財產
Hedda avatarHedda2018-04-25
判決書一下了我就去申請假執行了,但沒有用,有諮詢建議我可以查封該登記地址內的動產去拍賣,但訴訟輔導科卻告訴我不能,不知道有沒有版友有這方面的知識,謝謝你們感激不盡
Kumar avatarKumar2018-04-28
假扣押在訴訟前就能做了 ==
Kelly avatarKelly2018-05-01
抱歉,不是很了解,所以當時沒有執行,還是謝謝你。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5-04
如果你要出一口氣的話,公司法90、113條看看,不過應該
無助你順利討債,財產脫掉了要再弄回來就要訴訟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5-07
勞資糾紛勝訴後,去申請勞保局「薪資墊償」,你能拿到錢的。
加油
Belly avatarBelly2018-05-11
以上的方式於明天上班時間我都會去嘗試看看,非常謝謝
你們,你們給我的答案是我沒有接收過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