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式房貸債務繼承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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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研究反式房貸債務債權的問題,有一個點不是很清楚想請教法律高手:

 這兩年很多銀行有在推出反式房貸產品,我看產品的設計概念是:
 生前定期給你一筆錢(或一個額度),借款人如在生前,可以選擇還款,提前解約
 塗銷抵押權。但如果往生後,繼承人也可以選擇還款或不還款,如果選擇還款,銀
 行在債務清償後就塗銷抵押權,房子歸繼承人所有。

 我的問題是:
 如果繼承人選擇不還款,銀行依法律程序處分擔保品,處分所得扣除相關成本與債權
 後,如尚有餘款,需要歸還給繼承人嗎?如果餘款歸還給繼承人我覺得有點奇怪,當
 繼承人選擇不還款時,不是已經視同拋棄繼承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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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16-10-21
請問"不還款視同拋棄繼承"之依據何在?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0-23
我會問你另一個問題?如果 到時銀行依法律程序處分擔保品 旦
Annie avatarAnnie2016-10-25
處分所得扣除相關成本後 跟本不足以清償債權?你願意補足嗎?
Annie avatarAnnie2016-10-28
一樓的 看契約內容應該就會有你要的答案 事實上原PO的問題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11-01
在雙方的契約內容內 也都會寫明才對 不信去找一份來看看吧
Eden avatarEden2016-11-05
沒有視同拋棄繼承,這是抵押權流抵約款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1-10
把契約PO出來看。
Kama avatarKama2016-11-12
繼承人沒義務補足差額,所以我才認為不還款視同拋棄繼承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11-16
這個業務跟一般房貸或擔保品抵押貸款不一樣
擔保品處分不足之處,銀行仍有權繼續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