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被判一年10個月沒收到執行書遭通緝,現在被送到台南看守所,他身上只有帶1500這樣夠嗎?我想寄錢跟寄信給他,聽說如果是以朋友的身分寄信給四級受刑人他只能看不能回,這是真的嗎?我可以以朋友的身分寄錢給他嗎?我現在身上有他的孩子能不能以這點去探望他?他在看守所是直接執行還是之後會移監到台南監獄?我今年16歲,戌歲17。我現在身上有三年保護管束,前天被抓到持有K,驗尿我猜會過,我很久沒用了,但我承認我之前有用過,這樣��
通緝執行人進台南看守所還有感化院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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