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受傷休假1個多月後自動離職要求公司賠錢該怎麼辦 - 法律
By Anthony
at 2013-10-31T00:00
at 2013-10-3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男朋友剛開立了一間2人(老板+員工)的小公司時
很多東西都還在籌備中 所以那時還沒加入勞保(但有健保、團保,一開始就有先說明)
這員工來做了三個月又3天。
在工作期間不小心被掉落物砸到受傷
無外傷,只是黑青,然後,因為他覺得很痛
我男朋友便親自開車帶他去看醫生檢查
後來發現腳指頭的骨頭有點裂開,但不影響,只要固定起來,盡量不要太活動到它即可
我們看X光時…真的是要看的很詳細很詳細才會發現那個裂痕
醫生也說,這不影響一般工作情況,連手術什麼都沒有只是開個止痛消炎這樣
可是因為員工很害怕的感覺
所以我男朋友就問他不然看他要不要請病假休息,不扣薪這樣
這時,已經開始準備幫他申請團保理賠
過了三天(星期一),我們問他要不要來上班了,他說他不敢彎曲他的腳指頭
所以還是想多休息幾天,人家要請病假,我們也不好勉強他來
同樣的話,我們重覆了一個多月,最後得到的消息是,他不想來了
但團保還是要請給他,故請他提供看醫生的資料及證明
這段時間又拖了一個多月
(他太忙了,忙到最後,我男朋友乾脆派我親自拿資料去他家給他填寫簽名)
以至於理賠下來的時間,已經離他受傷的時間快三個月了。
這幾天,他竟然請了一個人打來我男朋友公司說
公司讓他受傷了,這一個多月的薪水公司要付給他
是因為公司沒幫他加勞保,才沒辦法領勞保的傷業給付
甚至威脅我們說,我們是遊走法律邊緣,如果不付的話,事情會很大條什麼的…
我想請問一下,我男朋友是五人以下公司,勞保局不強迫加入勞保
但我們有保團保及健保,甚至在他受傷的當下就馬上主動積極處理
他在領了保險金以後(可能是覺得太少了,因為真的沒什麼事)
又打電話來要求這段休息時間的薪水及受傷了應該要給他慰撫金什麼的…
這樣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請較了解勞基法的朋友們能提供一些看法及意見給我們,這就太感謝了
已更新項目:
他沒上班這一段時間卻一直說會來要我們保留工作給他
結果約定了上班日期後
他最後自已爽約沒來了,直到又過了兩天,我男朋友打給他
他才說他覺得還是不要來了…
前面我們要他來上班,就做一些簡單的工作,他也不肯來
現在才要我們付沒上班的薪水,也太怪了吧!?
2 個已更新項目:
TO銀行民間貸款達人
喔喔 是我打得比較簡短啦
他受傷是星期4的事情
那時讓他休5.6.日
(六日本來就有薪水了 然後是給他星期5放有薪假)
並告知他星期一就要開始上班了(因為醫生也說沒什麼事情)
他也說好的~後來我們再打給他 他就一直說不敢動到什麼的
但他又提不出看醫生的證明(根本沒去) 所以也只能當事假算了阿
發薪水的時候 也是算到星期日的薪水唷
3 個已更新項目:
TO律師-我幫你法律服務網
可是當天去看醫生的時候
醫生也說是小事 就跟走路扭到一樣
都讓她休息三天了
後面是他自己說 他不敢活動那隻腳趾頭 所以不來
但我們的工作是用手操作耶 ~"~..
他後來因為知道可以請保險 所以又跑去再看醫生
就這樣他又多了2張就醫單
診治內容也只有 "針灸" 這樣
這樣他自己一直不想或是不敢來上班 就可以一直算工傷假阿?
帶他去就醫的那天問過醫生 他也說 這根本不會影響生活作息或是工作 也不需要在家休息
一開始也是出自於"別太虐待員工~人家才剛受傷 讓他休息一下也好"的心理
結果現在這樣被反咬一口 感覺真的很差...還被威脅...
很多東西都還在籌備中 所以那時還沒加入勞保(但有健保、團保,一開始就有先說明)
這員工來做了三個月又3天。
在工作期間不小心被掉落物砸到受傷
無外傷,只是黑青,然後,因為他覺得很痛
我男朋友便親自開車帶他去看醫生檢查
後來發現腳指頭的骨頭有點裂開,但不影響,只要固定起來,盡量不要太活動到它即可
我們看X光時…真的是要看的很詳細很詳細才會發現那個裂痕
醫生也說,這不影響一般工作情況,連手術什麼都沒有只是開個止痛消炎這樣
可是因為員工很害怕的感覺
所以我男朋友就問他不然看他要不要請病假休息,不扣薪這樣
這時,已經開始準備幫他申請團保理賠
過了三天(星期一),我們問他要不要來上班了,他說他不敢彎曲他的腳指頭
所以還是想多休息幾天,人家要請病假,我們也不好勉強他來
同樣的話,我們重覆了一個多月,最後得到的消息是,他不想來了
但團保還是要請給他,故請他提供看醫生的資料及證明
這段時間又拖了一個多月
(他太忙了,忙到最後,我男朋友乾脆派我親自拿資料去他家給他填寫簽名)
以至於理賠下來的時間,已經離他受傷的時間快三個月了。
這幾天,他竟然請了一個人打來我男朋友公司說
公司讓他受傷了,這一個多月的薪水公司要付給他
是因為公司沒幫他加勞保,才沒辦法領勞保的傷業給付
甚至威脅我們說,我們是遊走法律邊緣,如果不付的話,事情會很大條什麼的…
我想請問一下,我男朋友是五人以下公司,勞保局不強迫加入勞保
但我們有保團保及健保,甚至在他受傷的當下就馬上主動積極處理
他在領了保險金以後(可能是覺得太少了,因為真的沒什麼事)
又打電話來要求這段休息時間的薪水及受傷了應該要給他慰撫金什麼的…
這樣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請較了解勞基法的朋友們能提供一些看法及意見給我們,這就太感謝了
已更新項目:
他沒上班這一段時間卻一直說會來要我們保留工作給他
結果約定了上班日期後
他最後自已爽約沒來了,直到又過了兩天,我男朋友打給他
他才說他覺得還是不要來了…
前面我們要他來上班,就做一些簡單的工作,他也不肯來
現在才要我們付沒上班的薪水,也太怪了吧!?
2 個已更新項目:
TO銀行民間貸款達人
喔喔 是我打得比較簡短啦
他受傷是星期4的事情
那時讓他休5.6.日
(六日本來就有薪水了 然後是給他星期5放有薪假)
並告知他星期一就要開始上班了(因為醫生也說沒什麼事情)
他也說好的~後來我們再打給他 他就一直說不敢動到什麼的
但他又提不出看醫生的證明(根本沒去) 所以也只能當事假算了阿
發薪水的時候 也是算到星期日的薪水唷
3 個已更新項目:
TO律師-我幫你法律服務網
可是當天去看醫生的時候
醫生也說是小事 就跟走路扭到一樣
都讓她休息三天了
後面是他自己說 他不敢活動那隻腳趾頭 所以不來
但我們的工作是用手操作耶 ~"~..
他後來因為知道可以請保險 所以又跑去再看醫生
就這樣他又多了2張就醫單
診治內容也只有 "針灸" 這樣
這樣他自己一直不想或是不敢來上班 就可以一直算工傷假阿?
帶他去就醫的那天問過醫生 他也說 這根本不會影響生活作息或是工作 也不需要在家休息
一開始也是出自於"別太虐待員工~人家才剛受傷 讓他休息一下也好"的心理
結果現在這樣被反咬一口 感覺真的很差...還被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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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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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13-10-31T16:57
at 2013-10-31T16:57
一間2人(老板+員工)的小公司)所以那時還沒加入勞保(但有健保、團保
1. 5 人以下公司行號可以不加保勞保.但須加保 健保.就業
保險.提撥勞工退休金
2. 從事行業如適用勞基法.勞工受傷公司依然需負擔勞基法
補償責任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
勞動基準法 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二.勞工在醫療中 不能工作 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
補償。
1. 公司沒有投保勞保.補償責任自全由公司負擔
2. 其健保部份負擔.必要性自費藥材.須由公司支付.公司如有
投保商業保險自可做轉嫁賠償
3. 不能工作 的定義
http://laws.cla.gov.tw/Chi/FINT/FINTQRY04.asp?sel_...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文字號:(85)台勞動三 字第 100018 號 函發文日期:民國 85 年 01 月 25 日資料來源: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6年4月版)第 423-424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7年5月版)第 435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9年1月版)第 474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90年6月版)第 508 頁
勞動基準法規彙編(96年7月版)第 454 頁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59 條 ( 73.07.30 ) 要旨: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不能工作疑義 全文內容: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所稱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
係指勞工於職災醫療期間不能從事勞動契約中所約定之工作
。至於雇主如欲使勞工從事其他非勞動契約所約定之工作,
應與勞工協商。
1. 腳指頭的骨頭有點裂開.是否能繼續從事原有工作需由
勞雇雙方依工作內容及傷勢做評估.如傷勢不影響原有
工作則受傷勞工需恢復原有工作
2. 不是以醫生診斷書所寫宜休養幾日為作為不能工作日數
依據.
3..不能工作的依據是以 勞基法 為依據.而勞基法對不能工
作的判讀不在醫生.也不在勞工局.而是 勞雇雙方的認知
2. 如雇主提供目前傷勢所能從事替代性工作自不能拒絕
3. 所以勞雇雙傷應採誠信原則相互討論體諒
結果約定了上班日期後
約定 即為勞雇雙方協調訂立下次可恢復上班時間.員工如無特殊
且無告知情形下不履行勞動契約從事工作.
第 二 章 勞動契約 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建議 :
1.從其善良而言.勞工因工作受傷.可能對工作內容產生困惑
畏懼.可做心理面再做溝通協調
2.應告知 (85)台勞動三 字第 100018 號 函 相關規定
對不能工作的解釋.並做此段時間的薪資協調.
3.如勞雇雙方在上述二條可產生認同自可再行勞動關係.如已
無雙方默契.自當結束勞動契約
4.資方可主動作協調.但不因勞方要求而受困擾.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E03545486/o/2013110215...
By Erin
at 2013-11-01T21:37
at 2013-11-01T21:37
勞保的部份:
既然你們只有一個員工(老闆不算),只是屬於自願投保的狀況,這個自願,是勞工自願,不是老闆自願。
也就是說如果這個員工從開始工作到離職為止,從來都沒有表示要投保勞保的話,你們並不必主動幫他保勞保。
也就是說他有沒有請求你們賠償勞保給付的權利,在於他是否曾經向你們說要保勞保。
既然他提出這個賠償的要求,他必須證明他曾經有要求投保勞保,而被你們拒絕了,你們才有依照勞保給付賠償的義務。
勞基法的部份:
既然是因為工作中受傷,只要不是他故意造成的,那你們就有依照勞基法59條賠償的義務。
這個賠償包括醫療費用,職災請假期間的薪資補償。
是你們答應他請公傷假,這個期間不論有多長,你們就是要照付薪資。
要付到他自己說要離職的那天為止。還好他也已經說要離職了。請你們確認他的離職日期。
勞工其他權益:
這個員工應該要有就業保險以及勞工退休金的提撥。沒看到你寫這個部份。
沒有辦理就業保險的話,會被罰保費的十倍(其實金額會很少啦,因為保費不貴),罰款是給政府,他拿不到。
沒有勞退提撥,他可以在離職五年內對你們提出請求給付。
如果當初沒有向勞保局辦理勞退提撥的申報,是可以罰款兩萬到十萬,雖然是罰給政府,這才是你們可能要花的最大一筆錢。
民法的部份:
你們該賠的都已經賠了,只有一個部份可能還要另外賠,就是民法195條的撫慰金。這也是最沒有辦法衡量的部份。
還好台灣的法官還不會任由原告開價。像這樣的狀況,也許法官會不准對方請求,或者對原告的開價打折。
建議:
上法院要錢要時間,可以的話,建議去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仍然要上法院。
想要調解成功,當然你們還是要給對方一些賠償啦,就看你們能接受的最高的賠償金額是多少?只要比打官司划算,就還是接受調解吧。
以上僅供參考
By Megan
at 2013-11-02T15:55
at 2013-11-02T15:55
---你男友為何要說這句話…說了又不做,當然對方會踩著這點來要錢
他又沒講說,前提是,休息後得回來上班,才能領取這段休息期間的薪水
不過,口說也無憑…去調解吧
By Todd Johnson
at 2013-11-03T19:03
at 2013-11-03T19:03
老闆可以幫員工投保勞保、也可以不幫你投保勞保。
都是合法的
員工只要在工作中受傷就是,有醫師證明當然可請公傷假就醫或復健,
如只是小傷從事其他不影響的工作,也需要勞資協定。
公傷假: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工傷非並普通傷病假,沒理由請病假被扣錢,
要每月職災通報否則會被勞動檢查
可以申請勞資調解
*************** 法律服務網--律師 熱忱服務 ***************
By Barb Cronin
at 2013-11-04T14:33
at 2013-11-04T14:33
本身在法律業界服務多年刑民事訴訟委任.保險理賠法規.勞動基準法.民事侵權的損害賠償.醫療糾紛.行政訴願.債權保全.督促程序或協商等多項>都屬本所服務項目..
如上開所發問.如需本所法律協助可(點選內詳電洽)本人或親洽律師事務所_謝謝!
By Franklin
at 2013-11-04T03:37
at 2013-11-04T03:37
我介紹公益團體給您 上網收詢 MY權益ITM
簡稱:權益保障協會(保障自身權益部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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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對您有所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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