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偷過戶簽切結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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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

甲方:哥哥
乙方:弟弟

媽媽過世留下ㄧ筆土地,土地所有權應為甲乙雙方共有,甲方在未告知乙方情況下,逕自
將土地所有權過戶於自己名下。

乙方發現查明後,向甲方要求土地應轉為兄弟兩人共有,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甲方須支
付新臺幣一百萬元整作為賠償。雙方在一見證人下同意此協議。

請問此協議保證書內容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若日後真的打官司,對於乙方有無保障呢?
https://i.imgur.com/dlQgPD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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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19-03-07
甲方有什麼魔力可以在不告知乙方前提下過戶?
Emily avatarEmily2019-03-09
偽造文書
找律師處理吧
Zora avatarZora2019-03-10
請專業又你能信任的律師或地政士擬稿,記得要設定抵
押權。
Ursula avatarUrsula2019-03-10
基本上呢....本案應該是遺產分割協議書內容有問題
換言之,甲負責填擬遺產分割協議書,並取得乙的印鑑/證明
Kumar avatarKumar2019-03-11
甲乙原本的口頭協議,書面協議書內容出入,並作為登記土地
基本上此一土地雙方口說無憑,況且一百萬的賠償?
Dora avatarDora2019-03-16
說真的啦,那土地大概也不大,可能就是老屋的土地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3-18
另外,何謂"雙方保證人"??
保證人具有代為履行的義務耶....
Olga avatarOlga2019-03-21
是 保證人 還是 見證人 ?? 不要害見證人公親變事主
個人認為填和解書比較好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9-03-24
就確立和解內容,追認當初遺產分割協議書的內容為真
代價為甲支付新台幣一百萬元(可開立本票確認)給乙
Mason avatarMason2019-03-29
而乙取得本票後,日後如甲違約,仍可裁定債權,執行拍賣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4-02
還有,雙方均不以"偽造文書"為和解標的
因為偽造文書乃公訴罪,任一方即使和解,仍可以反悔告訴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4-05
文意不清,找人代繕和解契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