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B上發現照片被PO在某個粉絲頁上未經本人同意能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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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發現女朋友的照片被PO在某個粉絲專頁上,對方並未經過她的同意,她也不喜歡照片被PO在那,雖然對方並沒有營利行為,但對方以標籤當事人的姓名,昨天看到很不爽去粉絲頁留言,他們說有經過法律諮詢並沒有違法,叫我自己處理,結果今天就把標籤拿掉了,不過我已經拍照存證,而且他們在照片上方標明,"100贊以下的會一個星期下刪,100贊以上的會出現網址"不管有沒有100讚,以上這些難道還沒觸法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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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es avatarAgnes2014-09-16
照片如自行拍攝被其盜用,依法可得其著作權,對方未經同意擅自使用可能構成著作權法上之非法重製罪肖像權係屬人格權依民法18條之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依民法195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