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滿3個月離職 - 法律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4-09-1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不久前應徵上一個工作 行政助理
-
但因上司一直延遲我的下班時間
-
但不會因此給我加班新水
-
從早上9點到5點為下班時間
-
但是他拖到我晚上7點下班
-
我六點多的時候反應肚子很餓
-
他還是給我拖到7點才讓我走
-
下班我都有打卡
-
我半夜傳了離職簡訊告知
-
我知道未滿3個月可不用提前知會離職
-
請問我要依據哪些法源依據去拿該工作的薪水?
Update:
所以我想知道是哪一條
-
包括他延遲我下班讓我肚子餓
-
法'源依據 謝謝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4-09-15T18:09
有些觀念必須先弄清楚
1 雇主雇用勞工,是要勞工分擔雇主營業上之人力需要,解決雇主所遭遇的問題
所以招募新人,除了學識技能外,還視其能解決問題之能力,核定薪資高低
2 當應徵面談時,除了工作內容外,工資、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例假ㄖ、請休假、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離到職、升遷及福利事項等等,都要當面說清楚講明白,各事業單位都有自己公司特性,不能一概而論,想當然耳
3 所有法規,都沒有規定雇主應免費提供點心、午晚餐,勞工有生理上需要,必須自備餐點,且在合適地點、合適時間食用。公司即使有提供餐點,雇主仍可扣取餐點費用
4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
勞工每ㄖ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所謂「工作時間」,不包含準備時間、休息時間、用餐時間、善後時間
5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五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種之休息
休息時間,勞工不休息,視同勞工自願放棄,不能主張列入工時計算
6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公司不是剛成立,延長工作時間已行之有年,無正當理由,不能主張雇主延長工作時間不合法
7 0900至1700,扣除休息及用餐時間,實際工作時間不足正常工作時間規定之八小時,延長工作時間未超過八小時部分,雇主是可以要求勞工補足,且不用給付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延長工作時間之起訖時間,是由雇主自行規範,超過八小時部分,依公司規定,每延後分鐘數達多少算半小時,每延後多少分鐘算一小時,再按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之延長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給付標準,計算加班費
勞工應否延長工作時間,也是由雇主決定,所以,必須事前先申請,經雇主同意後,才可以依據該同意文件申請加班費
8 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准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勞工須預告雇主,始得終止勞動契約
第十六條第一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ㄖ前預告之
法令沒有訂定三個月以下之預告期間,所以,勞工在一ㄖ以上,十ㄖ以內,於工作ㄖ向雇主提出預告,才符合法令之規定
下班後才傳訊息告知次ㄖ起離職,並不符合一般「預告」之常理認知。次ㄖ雇主因人力調動不及,造成雇主營運上損失,雇主可以主張侵權損害賠償提出告訴,向離職員工求償
9 電子媒體雖然好用又方便,但必須注意對方是否有收悉訊息,勞工無法舉證雇主確實有收到訊息〈對方回覆之訊息〉,雇主就可以全部否認,勞工將喪失所有權益
談判或協商是一種藝術,除了法律做後盾外,必須具備相關證據,才能軟中帶硬,不傷和氣下達成勞工所期望之應有權益
2014-09-13 04:10:45 補充: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三條: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妹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六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2014-09-13 04:19:13 補充:
工資乃勞工提供勞務所得之對價報酬,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與違約金或因契約所生之損害賠償之債權,性質不同不得逕行扣抵
工資係勞工賴以維生之主要收入,本於勞務無法儲存之特性,不得逕行扣抵工資;勞工涉有違約、侵權損害時,雇主宜循民事訴訟求償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4-09-12T17:23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雅虎搜尋:【**********酒店上班這檔事】
《*****求職站 酒店公關小姐辛酸甘苦談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4-09-15T17:02
還是有更多行政相關的工作可以做選擇
自己本身也是從事行政助理,雖然門檻不高但競爭力也不低
所以找到好的工作管道很重要!
自己是在http://www.1111.com.tw/zone/secretary/index.asp 這裡找的
裡面全都是行政相關的啦XD超方便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4-09-15T05:06

勞基法關於薪資部分:
注意第14條---勞工因為沒領到薪資..得以不經預告立即解職.
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取任何薪資.
第17條---雇主需發資遣費.
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
相關法條如下:
第 14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解僱或已將患有惡性傳
染病者送醫或解僱,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
第 17 條: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第 19 條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第 26 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第 27 條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2014-09-12 18:13:01 補充:
雇主未發薪資和加班費 就到縣市勞工局去舉報 把你打卡單據影印 將來勞資協調會有用
雇主一定會給妳工資和加班費的 放心吧 還不需要走到法院 你就全部拿回來了
你要表明 你不願幹是因為下班不讓你走 餓到受不了 違反勞動契約所以妳不幹了 就這麼簡單 不想加班等於強迫加班 不管人家肚子餓 千里奔波只為飢 所以加班費一定要給 加班費比正常工資多三成三 還有雇主是否幫你加入勞健保 到勞保局用你身分證一查就出來了 若沒家勞保 還可以求償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4-09-15T04:58
依照勞基法只要有工作就必需發工資,沒有工作未滿3個月的問題,即便是工作一天也必需發工資的。
如果老闆不付工資,可以檢附相關資料向勞工局申訴。

怎麼在youtobe上傳影片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4-09-12T00:00
最近禿然想把自己拍的影片上傳到youtobe但我不會有沒有大大知道拜託回答我越簡單越好因我我還是國小生搞不清�� ...

機車排氣檢驗沒貼紙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4-09-12T00:00
今天去做機車排氣檢驗,做完後沒有貼紙,我問老闆他說現在沒有在貼貼紙了atat請問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為什麼取�� ...

Part5:車禍之民事求償二十點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4-09-12T00:00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8號
:
A故意毆擊B致傷,B(有與中央健康保險局訂立全民� ...

肇事逃逸未定讞先開紅單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4-09-12T00:00
我於8月2*發生了一場車禍糾紛,我本人當下查看自己車上並沒有擦撞痕跡,後至摔車的人前詢問有沒有事,對方要 ...

需要送車禍鑑定嗎?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4-09-12T00:00
上個月車禍,以下是車禍的情形:當時已過十字路口沒幾秒的時間,我騎車在慢車道這,一台計程車迅速的在我前方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