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主張
『在吸毒之前,完完全全都不知道,
想都沒想過吸毒失去意識之後有傷害別人的可能』
=》檢方必須提出證明反駁這點才會有罪。
為什麼這件事需要檢方證明?
為什麼不是犯人找證據證明這個違反常識的狡辯?
「吸毒害人害己、吸毒仔可能會傷害別人」
這應該是小學生都有的常識吧
假如犯人主張
『拿槍射對方頭之前,完完全全都不知道,
想都沒想過子彈穿過腦袋之後會流血有死亡的可能』
「子彈穿過腦袋會流血、有可能死亡」是常識
難道檢方也需要提出證明反駁犯人違反常識的主張才會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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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吸毒之前,完完全全都不知道,
想都沒想過吸毒失去意識之後有傷害別人的可能』
=》檢方必須提出證明反駁這點才會有罪。
為什麼這件事需要檢方證明?
為什麼不是犯人找證據證明這個違反常識的狡辯?
「吸毒害人害己、吸毒仔可能會傷害別人」
這應該是小學生都有的常識吧
假如犯人主張
『拿槍射對方頭之前,完完全全都不知道,
想都沒想過子彈穿過腦袋之後會流血有死亡的可能』
「子彈穿過腦袋會流血、有可能死亡」是常識
難道檢方也需要提出證明反駁犯人違反常識的主張才會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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