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贈與 再一起贈與給第三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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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請教 目前贈與稅的免稅額是244萬

假設我哥哥有大筆金額要贈與給我,

哥哥先贈與給大嫂244萬,

之後個別再贈與244萬給我,共488萬,

請問這樣會不會被其實認定是哥哥贈與我488萬,

要課贈與稅?

還是這樣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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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23-06-07
你哥給你大嫂跟你,所以是244x2
稅課你哥
Olive avatarOlive2023-06-10
實質課稅原則
Necoo avatarNecoo2023-06-14
不會,這樣合法,但一樣要去申報贈與稅,雖然是0,還有244
是你哥一年贈與總額度,不能他又去贈與他小孩之類的又給你2
44
Puput avatarPuput2023-06-12
如果要用實質課稅原則抓這件,有可能要繳稅。
David avatarDavid2023-06-15
你哥哥贈與給他太太,不要是附有條件的贈與(有人認
為是附有負擔的贈與)。你哥哥贈與給他太太,但條件
是他太太要贈與給你,從實質經濟角度來看,不就是你
哥贈與給你。
Necoo avatarNecoo2023-06-12
這種東西,我不希望引起國稅局的注意,所以我不想多
講。
反正學者有寫這類論文,對納稅義務人是不利的。
Lily avatarLily2023-06-15
我在tax板的推文曾經有稍微講的比較清楚一點,請自行
考古去。
Olga avatarOlga2023-06-12
國稅局一直有在抓啊
Faithe avatarFaithe2023-06-15
連環贈與臺灣並不認為不合法,雖然學說一直引用德國法認
為是脫法避稅
Zora avatarZora2023-06-12
直接書面詢問轄區國稅局,這是你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