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摩交友網留言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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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很久很久以前的奇摩交友網站的留言方式~~請為哪為朋友有印象~~~我的朋友於94年間在奇摩交友網因為與網友見面後...感覺不適合而拒絕交往遭到對方在交友網站及工作地點侮辱朋友說那是公開的....大家都看得到的留言版????所以她當時刪除掉了公開留言內容??但之後的網有騷擾讓她決定提告提告內容有恐嚇...侮辱...只成立恐嚇罪事隔那麼久的事了最近那個網友發神經反過來告我朋友當年是誣告..........真的是歹年冬~~~我朋友的交友網資料早就刪除光光了請問哪為朋友有印象大約十年前的奇摩交友網留言版...如果是公開和不公開?到底有差在哪?怎麼看ㄋㄟ???請善心人救救我這個可憐的笨蛋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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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 avatarQueena2014-03-20
誣告是指完全虛構者才會成立,而你只是懷疑所以提告,根本就不會成立誣告罪,只是要跑一兩次地檢署說明白就沒事,也不會有前科。
Megan avatarMegan2014-03-23
你好,關於你的問題,你先別擔心,其實是有方法可以解決的,歡迎你來信詢問哦
Poppy avatarPoppy2014-03-21
法律是講證據的隔那麼多年才告,不知道他在想什麼第一,他拿的出讓法官可以採信的證據嗎???第二,法官也是人,你叫你朋友老實告訴法官說過了那麼久,資料都刪了,也忘光了,法官應該也認同第三,提告是一回事,會不會贏又是另一回事,為這種小事提告,法官也很煩,他又不是閒閒沒事幹...